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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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

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新教师〔20166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情况

2018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3080人(其中,普通招生计划2423人、内高班计划657人),分本科(1443人)、专科(980人,含五年一贯制50人)两个层次招生。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纳入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

普通招生计划2423人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科层次。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文科方向、理科方向)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分别由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山东理工大学承担招生任务。

(二)专科层次。招生专业为:语文教育数学教育


物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综合理科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由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新疆师范高等科学校、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和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承担招生任务。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地(州、市)教育局及有关培养院校要高度重视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宣传工作,将修订的《2018年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相关政策解答》及时印发至学生手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县(市、区)、基层学校开展宣传,鼓励广大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确保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的优惠政策,保质保量地完成招生任务。

(二)招生计划中明确规定了汉语言、民考汉学生的招生数量,有关培养院校在组织招生时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为确保生源质量,普通文理类本科层次招生计划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定向就业地州生源还可再享受适当降分的优惠政策。

(三)凡报考普通招生计划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计划。

(四)今年招生工作完成后,有关地(州、市)教育政部门要认真配合培养院校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凡工作不力,滞签


或拒签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的,将予以通报并调减招生计划。

(五)50名“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内初班毕业生分流培养计划主要面向南疆四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就业。招生工作由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征求内初班学生意愿、结合生源地和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最终确定四地州定向就业计划,由四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657名内高班招生计划定向南疆四地州,由23所内地省属师范类院校(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齐鲁师范学院)进行培养,培养院校及专业等具体情况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附件:2018年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普通招生计划

名额分配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5c3db9e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