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各公司所需一切物品及办公用品工具书、有关学习资料计划管理,每季度末向公司申报计划,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二、工作人员上下班通勤费一律不报销,只报销公司到工作现场车票。 三、业务人员进行培训需经分公司主管经理同意,书面材料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只报往返车票,其它费用自费。 四、通讯费标准,经理每月100元,业务员每月50元。 五、因工作关系就餐,需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招待,事后凭发票报销。未经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招待客人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六、公出食宿交通费(市里公交车)实行包干制,省一天补助150元,市、县补助100元 七、分公司领导、出纳员,承接业务款项,必须做到有协议(合同)、有编号、对方联系电话,回款必须打到公司账号,做到账与账相符,票与票相符,款与账相符。 八、业务回款必须打到公司账号,不得转入他人账号,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 九、业务人员每两周向公司实行报表制,月末向总公司财务对账,并报月财务情况分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684e525af45b307e87197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