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备餐、供餐管理制度 备餐、供餐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售卖、分发的场所。备餐、供餐须使用独立的配餐间,其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物的卫生质量。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菜品进入配餐间前半小时打开紫外线灯,对配餐间进行消毒、杀菌。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售卖、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耳,便后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从业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八、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九、售卖、分发饭菜时,从业人员须微笑、热情、耐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一律不准收取现金,统一使用刷卡系统收费。 十、及时清扫窗口,确保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81511548d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