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书-《我不是药神》对“既定标准”和“无限公信力”的社会学思考

时间:2022-04-17 03:26:1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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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对“既定标准”和“无限

公信力”的社会学思考

看完徐峥的《我不是药神》,心里感触颇多,徐峥在对他的谈到中说:“中国就是必须这样一个英雄,一个普通人中的英雄。”剧中他扮演的程勇对于那些白血病患者来说确实是个英雄,但我认为这不是徐峥这部电影真正想要表达的重点。他想要借这部表达的而是就这种现象,而对于整个国家机器“上层建筑”里的一些小东西的反思。 在我看来,这部电影带给人们更多的是对于一些“既定标准”的再思索和重新定义。比如,法律中的“犯罪标准”、“合法标准”,或者说“法律本身的标准”。

马上谈谈本剧中的一对悖论。“救人”和“法律”本身不矛盾,法律存在的很大意义就是为了救人。但在这部剧中,两者的矛盾却十分鲜明。

想救人,就必须违反法律。

不违背法律,就不能救人,就不能自我救赎。 怎么样算是合法?怎么样算是犯罪? 救人是不是几乎需要合法? 法律应当被放在一个怎样的高度?

法律和人情,真的是彼此之间相容的两方面吗?它们两者的界限是什么?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每问一个人,他们都之说法律是冷冰冰也的,毫无暖意,有的只是对那些“既定标准”的再现而不是再确认重现和再思考,只是对法律本身所谓的认为的“绝对善恶”的审判,那么国际法就真的值得被法律怀疑。


徐峥扮演的程勇以及他的贩药团队是坏人吗?

是,他们是坏人。他公然违章走私药品,只为一己之私,满足自己对于金钱的资金需求,纸醉金迷,吸食病人鲜血过活。

不,他们不是坏人。程勇上有老下有小,贩药是为了叔叔挣钱给父亲采药,他们这么做是为了跟高价药商作斗争,给病人开辟生命路线。

追查本案警察局的警察做的对吗?政府机构一开始这样做对吗? 对,他们做的对。保障了正规药商的利益,也保障了国家的税,尽到了自己党务工作的职责。

不,他们做的不对。他们阻断了病人的谢利谢,多少家庭因此丧失希望,多少病人因买不起药品而丧生。

这样的思量就能很容易的把这个对于“既定标准”的讨论上升到个体与社会、与社会制度的矛盾。这部歌舞片电影给我最大的启发其实就是关于“无限公信力”的概念和作用力的思考。

“无限公信力”给我的理解就是当一个政党或一支军队对某个、或者说各种各样一个或多个个人对某种资源取得了“统制地位”后,会在其统制期对该事物的一切享有“无限公信力”。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药物是公共物品,只能在国家统一管理下项目管理制造、进口、销售;而剧中的白血病人虽然知道合法的进口药要比程勇推销人长的具备与其同样效用的救命药昂贵数十倍,但在不重新认识真实其药效前,也只会相信经过“国家认证”的高价药品。

这就是“无限公信力”对于人民的作用力的展现。

在《我不是药神》中,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们不能只看到警察这一组织对这些“光茎又捎带着赚钱”的药贩们的打击,无论是对程勇一行,还是对于印度的碰巧药品仿制公司。更深刻的毕竟还是


“统制机器”对于自身利益的维护,对自身这种“无限公信力”的垄断性的捍卫。

国家要保障国家的利益,保障国家的“无限公信力”。但更要保障人民的利益,保障老百姓的生存和生存。

这对矛盾才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统制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也是“民能载舟,亦能覆舟”民本思想与哲学思辨的集中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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