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借支使用管理制度 一 备用金借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备用金是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3.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积极灵活快速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本制度规定了部门使用和个人因公使用备用金而产生的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5.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5.1部门备用金,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如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需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统一归口到备用金经管人员。 5.2 个人因特殊原因必须使用备用金,如驾驶员、业务采购人员及公司领导等,必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副总(未设副总的由部长)审签,再经总经理审批并确认备用金定额后,方可借用。如遇紧急情况,2000元以上的借支由部门副总签字后到财务借支,等总经理回来后再补办签字。 5.3 办理 备用金借用时,经管人员及使用人员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副总(未设副总的由部长)签字同意,再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确认定额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并建立部门或个人备用金台帐。 5.4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部门副总、未设副总的由部长审查后,提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对票据的合法、费用的合理性审核,审核无误后,交总经理签字审批同意后,再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5.5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6.备用金的管理 6.1 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备用金的第一责任人,如有坏账、损失的负主要责任,部门副总负领导责任。 6.2 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6.3 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使用人员、经管人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工资中扣减,不再另行通知。 6.4 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本年借款。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8.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a15646348d7c1c708a14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