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1、教育学(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探讨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确立教育价值、优化教育艺术的一门科学。) 2、教育规律(目的在于解释规律,主要表现为学科基本知识、原理、规律等,如概念、本质、特点、教育人物、教育事件(事例、实验、历史过程)、规律、要素等。) 3、《学记》(是世界上一部最早、最完整的教育学专著。全文1229字,写作于战国末年。该书对教育的作用,古代的学校教育制度和视导制度,教育和教学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师生关系等问题,作了精辟的论述,是我国古代教育经验和儒家教育思想的高度概括。) 4、现代教育流派() 5、学校教育(狭义教育)(是指专门组织的教育,它不仅包括全日制的学校教育,而且包括半日制的、业余的学校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网络教育等。它是根据一定社会的现实和未来的需要,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受教育者主动地学习,积极进行经验的改组和改造,促使他们提高素质、健全人格的一种活动,以便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适应一定社会的需要,促进社会的发展,追求和创造人的合理存在的人。) 6、受教育者(是指在各种教育活动中从事学习的人,既包括学校在学习的儿童、少年和青年,也包括各种形式的教育中的成人学生。受教育者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学习的主体。) 7、教育内容(是教育者用来作用于受教育者的影响物,它是根据教育目的,经过挑选和加工的、最有教育价值和适合受教育者身心发展水平的人类科学文化成果的结晶。) 8、教育活动方式(涉及教育基本要素的组合与教育工具和手段的应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动态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教育活动方式就是教育活动本身。) 1、狭义的个体发展(个人从出生到成人的变化过程,主要是指儿童的发展。儿童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儿童的成人过程。这既是由自然人向社会人,婴幼儿向成年人,个人小我向放眼世界、胸怀群体以致人类的大我的转化过程,也是不确定性与确定性、可能性与选择性、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发展过程。) 2、人发展的个别差异性(每个人的发展优势(方向)、发展速度、高度(达到的水平)往往是千差万别的。人的发展的个别差异性要求教育必须深入了解学生,针对学生不同的发展水平以及不同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进行因材施教,引导学生扬长避短、发展个性,促进学生自由地发展。) 1、教育社会制约性(是指教育是社会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教育目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发展的规模与速度,均要受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政治制度与科学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与制约。) 2、文化(广义的文化:指人类在社会生产、生活过程中创造的一切,包括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全部内容。中义的文化:专指与经济、政治有别的全部精神生产的成果。包括语言、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和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狭义的文化:专指文学艺术。) 3、教育的社会变迁功能(是指教育通过开发人的潜能、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社会化,引导人的社会实践,不仅使人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且能够推动社会的改革与发展。) 4、教育的社会流动功能(是指社会成员通过教育的培养、筛选和提高,能够在不同的社会区域、社会层次、职业岗位、科层组织之间转换、调整和变动,以充分发挥其个性特长,展现起才能,实现其人生报复。) 狭义教育目的:狭义的教育主要指 学校教育 ,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教育的工作,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的方向变化的活动。 教育目的价值取向:所谓的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是指教育目的的提出者或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依据自身的需要对教育价值作出选择作出选择时所持有的一种倾向。 德育:德育是引导学生领悟社会主义思想观点和道德规范,组织和指导学生的道德实践,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品德的教育。 智育: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和发展他们的智力的教育。 1、教师(广义:能者,力者,学习高、威信高。狭义:学习中从事教育的人,具有一定教育素养的人,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人,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责。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士,承担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提高民族素养的使命。) 2、教师权利(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应当享有的各种权益。我国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的特殊权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独立工作的权利,即教师依法享有对学生实施教育、指导、评价的权利;2、自我发展的权利,即教师依法享有发展自己、提高专业文化水平的权利;3、参与管理的权利,即教师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参与学校建设和管理。4、争取合理报酬、享受各种待遇的权利。) 1.课程((广义)课程:是所有学科(教学科目)的总和,或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简言之是学校教学的内容及其进程的安排。(狭义)课程:是指一门学科或一类活动。) 2.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显性课程是学校情境中以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在大多数情况下显性课程是以学校教育中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的“正式课程”或“官方课程”的方式呈现。隐性课程 (也称为潜在课程、隐蔽课程)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隐性课程则时常带有非预期性、非计划性,以非正式的、非官方的课程方式呈现,具有潜在性。) 3 综合课程(是指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学科的知识观和方法论去考察和探究一个中心主题或问题的课程。) 4、课程标准(是指在一定课程理论指导下,依据培养目标和课程方案以纲要形式编制的关于教学科目内容、教学实施建议以及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方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而共同活动的方法。具有目的性和双边性。) 讲授法(是教师通过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思想理念,并促进他们的智能与品德发展的方法。可分为讲读、讲述、讲解和讲演四种方式。) 班级上课制(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它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与知识程度编成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地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分别学习所设置的各门课程。) 课的类型(即课的分类,是指根据教学主要任务划分的课的种类,可分为:传授新知识课(新授课),巩固知识课(巩固课),培养技能技巧课(技能课),检查知识课(检查课)。课的类型大致可以分为单一课和综合课两大类。另一种是根据使用的主要教学方法来分:讲授课,演示课(演示实验或放映幻灯、录像),练习课,实验课,复习课。正确划分课的类型可以使教师对每堂课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明确的认识。) 1教学(在一定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在这一活动中,学生在教师有计划地组织与引导下,能动地学习、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发展自身的智力与体力,养成良好的品行与美感,逐步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简言之,教学乃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能动地学习知识以获得个性发展的活动。) 2教学原则(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理与观察教学问题时必须遵循的准则(的基本要求和原理)。) 3教学过程(教学过程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认识世界、进行交往,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追寻与实现价值增殖目标的过程。本质是学生逐步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 4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有益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直观手段的种类 :实物直观、模象直观、语言直观) 德育: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对受教育者施加思想、政治和道德影响,通过受教育者积极的认识、体验、身体力行,以形成他们的品德和自我修养能力的教育活动。简言之,德育就是教师有目的地培养学生品德的活动。 德育方法:德育方法四号只用来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培养学生道德行为习惯,形成完整品德的方法。 说服:说服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形成正确观点的方法。 修养 :修养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经过自觉学习、自我反思和自我调节,使自身品德不断完善的一种重要方法。 班主任:班主任是班的教育者和组织者,是学校领导进行的教导工作的得力助手。他对一个班的学生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学生的活动,协调各方面对学生的要求,对一个班集体的发展期主导作用。 班集体: 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健全的组织系统,严格的规章制度与纪律,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正确的舆论和优良的作风与传统。 非正式群体: 是指学生自发形成或组织起来的群体。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bb49c09ba1aa8114431d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