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应急〔2020〕1号)要求,结合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旨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聚焦风险源头控制,突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着力提高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深化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实现“三升三减一降低”目标。 二、适用范围 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主要从优化企业平面布局、改造工艺生产流程、推动危险工艺替代、加强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完善安全仪表系统、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加快企业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七个方面对如何提升企业本质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相关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调查摸底。要求各地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信息普查,建立基础数据库。 2.稳步推进实施。要求各地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明确量化目标,确保提升措施落实和减量目标的完成,取得预期效果。 3.严格监督考核。要求各地强化监督考核工作,采用多种方式,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提升措施,实现增质减量。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bc62dba74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