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感鹤》全诗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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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感鹤》全诗鉴赏



【原文】 感鹤

鹤有不群者,飞飞在野田。 饥不啄腐鼠,渴不饮盗泉。 贞姿自耿介,杂鸟何翩翩。 同游不同志,如此十余年。 一兴嗜欲念,遂为矰缴牵。 委质小池内,争食群鸡前。 不惟怀稻粱,兼亦竟腥膻; 不惟恋主人,兼亦狎乌鸢。 物心不可知,天性有时迁。 一饱尚如此,况乘大夫轩。 【赏析】

此诗题目为《感鹤》,全篇也都围绕着鹤来写。鹤本是一种惹人喜爱的鸟。《世说新语》中以“鹤立鸡群”来比喻人才德突出或仪表出众。古人还有鹤为仙禽的说法。因此诗人在这首诗里落笔描写鹤的不同寻常之处。诗一开始说有一只鹤,卓然不群,高翔于田野之上。鹤本是仙禽,加之这只鹤又是不愿入群随俗者,则其不与俗众同流合污的高贵品质自不待言。因此诗人说它饿不吃腐鼠之肉,渴不饮盗泉之水。①腐鼠:腐烂的死鼠,比喻轻贱之物。《庄子·秋水》:于是鸱(鹰的一种)得腐鼠,鹓雏过之,仰而视之曰:吓!②盗泉:古泉名,在今山东泗水县。相传县境有八十七泉,只有盗泉不流,其余皆汇为泗河。《尸子》(孔子)过于盗泉,渴矣而不饮,恶其名也。在这里用腐鼠、盗泉代表肮脏,不登大雅之堂的事物。通过描写鹤对这些东西避之唯恐不及的行为来刻画它的高洁。《淮南子·说山训》说:“曾子之廉,不饮盗泉”陆机《猛虎行》云:“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荫”可见这只非同寻常的鹤具有贤人曾参那种清廉节操的,即使是与众鸟共同飞舞,它也自有卓然不群之处。诗人进而指出,这只鹤的这种情况一直保持了十余年之久,可见这是一只操守坚定、远不会堕落尘俗的野鹤。 然而,“物心不可知,天性有时迁”。即使操守坚定、耿介正


直的野鹤,一旦兴起贪欲之念,被箭射下来后被捕获。这样,从前那种鹤立鸡群的卓然不俗,那种不食氵巫腐的耿直,就都成为过眼烟云,被抛到了九霄云外。诗人在最后以感叹收结:为了混一碗饱尚且会尽弃多年的高洁,况且能有乘坐大夫之车的厚遇呢! 这是一首寓言诗,通过一个具体的事物来形象地表达生活中的某种哲理,人的某种志向或情趣。寓言本身就是一种喻体,即使不指出本体为何物,人们也会在具体的形象中感悟到诗人的用意所在。读了这首诗,读者不难明白诗人意在讽刺那些立志不坚、为口腹之欲抛弃宏愿的人。从诗中带有故事性的描述来看,应当是确有所指的。诗的大部分都在写鹤,以鹤喻人,只是尾部发了四句议论,这些议论与一般寓言中的议论不同,并非概念化的,而是用诗的语言和生动的形象描写紧密结合,以浅映深,造成抑扬跌宕,使人感到那种见小利而忘人格,见大利必大失“清风”的“高洁之士”,只不过是徒摆“清高”的姿态而已,一旦有利可图,那些不甚高洁的举止就会把一切都暴露出来。白居易另有一首《鹤》诗,描写了另一种鹤:“低头只恐丹砂落,晒翅常疑白雪消”,或许这种清高孤傲的丹顶鹤才是他的理想。 【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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