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类环境的分类。按照环境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按照环境的功能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分为居室环境,车间环境,区域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全球环境和世界环境。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质环境。 2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能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物等。 3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有生物群和一定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系统。 4生态系统的组成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5在人口,环境,资源与发展之间存在的相互制约的关系,从生态学原理来看实际上人类环境所惊醒的物质循职权处以应缴费额1倍到 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7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概念和作用。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能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收税一是收费。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通常是采取收税的形式,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一般是采取收费的形式,但大多数国家则是既收税又收费。 18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指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他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制度。 19环境标准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体系中一个独立的,特殊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33水污染是指水体因魔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ing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34我国水资源的现状。中国是个陆地水资源相对短缺,而水资源危害又相当严重的国家。主要污染指的是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七大水系污染程度又重到轻依次为海河,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长江,珠江。水资源缺乏和水域污染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 35环境噪音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换将的声音。特点由无形性和多发性;影响范围上的局限性,分散性暂时性;危害性及危险的不易评估性; 环与能量流动的关系。很多自然资源具有两重性,既是人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又是环境基础。环境问题和人口问题由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发展包括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两个方面,基础是经济发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际制定和认可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并执行的滚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总称。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与一般的法律主要的特征由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和共同性。 8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在环境与紫云保护法体系中,除宪法 之外的占核心地位的最高地位,1989年12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法。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的指导原则是指为实现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目标,在法律上充分体现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在起草,制定和修给魂晶与资源波护法律草案的过程中,对立法者由着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 10环境管理除了遵循国家管理的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根据环境管理的特点,遵循一些特殊的原则,例如综合性原则,区域性原则,预测性原则,以及规划协调原则。 11如何贯彻环境保护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一是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计划,二是制定环境保护规划,三是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与企业管理之中。 12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的贯彻。一是为了有效的贯彻开发者养护的原则,我国有关法律对资源资源的开发规定了各种各样的强制性整治与养护的原则。二是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三是采取污染限制治理的原则。 1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中的几个问题。一是审批的依据和标准的掌握二是谁对评价承担法律责任,三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问题,四是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相结合的问题。 14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矿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项目,其中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是我国首创的,他是总结我国环境管理的实践经验为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项重要的控制新污染的法律制度。 15排污许可制度是比申报登记制度更严格的对水环境进行科学化,目标化和定量化管理的一种制度。水污染排放许可制度的管理程序包括下面的四个阶段一是排污申报登记,二是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三是排污许可的审批和发放,四是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6征收排污费的办法。排污者应按下列的规定缴纳排污费;1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2是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标准的,加倍缴纳排污费。3是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性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处置未向废弃物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其排放的种类和数量,缴纳危险废弃物费。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排污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足额交纳排污费的,收缴部门责令其限期交纳,并滞纳之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排污者据不交纳排污费和滞纳金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依照 照发定的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20 ISO 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国际标准组织ISO于1987年制定并在世界范围内实施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1992年组织由制定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 21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指为了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技术的规定。22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一是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被污染的根据,二是污染物排放那个标准是确认某排放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三是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时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否合法证据的根据。 23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国家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义务或法律禁止事项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4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的过错,行为的危害后果,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5行政制裁的方式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包括八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查看,开除。行政处罚由7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区行政处罚。 26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由四个方面,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7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排除危害,赔偿损失(财产损失的赔偿,人生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的赔偿) 28刑法滚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处置或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和狩猎罪,非法占用耕地罪,破坏矿产资源罪和非法采伐,盗伐森林罪。 29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与措施。(一)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大气污染排污收费制度,大气污染限期治理制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核定的制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制度,大气环境质量公报质量(二)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三)防治机动车船污染,(四)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等污染,包括防治废气污染,防治粉尘污染,防治油烟污染,(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制。 30海洋环境污染,是危害海洋环境的质量的最紧迫问题,是人类活动影响海洋环境的主要比偶新,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是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特点是污染种类繁杂,污染扩散范围大,污染危害持续性强。 31防治海洋环境主要污染源的规定 (一)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1如海排污口的设置;2陆源污染物的禁限措施 禁止性义务包括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转移危险物。限制性废物主要包括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确需排放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辐射防护规定;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还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还病原体的医疗污水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入海域;还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向版海域自净能力差的海域排放;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必须辞去措施;沿海农田林场使用化学农药的,必须执行国家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沿海农田林场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和植物生长那个调节剂。(二)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醒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三)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四)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1实行海洋倾倒许可证2合理设置海洋倾倒区(五)防治船舶及有关作36固体废物是指被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物质,包括从废水废气中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建成废物,通常也称作废弃物。 37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重要原则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全过程管理原则;分类管理原则。 38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的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39农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制度。 40自然资源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用来改善生产和生活准柜台的物质和能量。他可以分为耗竭性的自然资源和非耗竭性的自然资源。前者又分为可更新资源和不可更新资源。后者分为恒定性资源和亚恒定性资源,易无用及无人能的能源。 41资源资源保护法是调节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过程中所长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2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措施 实行耕地占用补偿的制度 、 实行耕地总领不减措施 、 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土地,荒芜耕地 、鼓励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鼓励土地整理,防治土地破坏和污染,提高耕地质量。 43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 水资源国家所有制、 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多效益兼顾原则 、节约用水原则 、居民生活用水优先原则 44水资源开发利用者在保护水资源方面应尽的义务1节约用水义务2防止生态破坏义务3进行工程建设遵守规划和申请批准的义务4不损害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5申请取水可证和缴纳水资源费的义务 45关于水土把工作的指导方针的规定即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里,注重效益的方针。 46草原是指温带半干旱气候条件下,由旱生或半旱生年生草生植物组成的植被类型。它是以中温、旱生、半旱生密丛禾草为主的植物和相应的动物等构成的一个地带性的生态系统。草原可分为草甸草原、典型草原、荒漠草原、高寒草原。 47关于合理利用草原的规定1核定草原载畜量,保持草原平衡2提高牲畜圈养,保证草原更新3严格管理占用和征用草原,防治工程建设破坏草原比如严格控制占用草原,征用草原用哪个给予补偿,限定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 49保护草原的其他措施1划区保护措施2禁止活动措施3限制活动措施4鼓励支持 措施5防治草原火灾措施6防止病虫鼠害和毒害措施 50渔业资源主要是指有鱼类、虾蟹类、贝类、海藻类、淡水使用水生植物类以及其他等六类。从广义上讲,除水域中的野生的经济动植物外,人工培育的经济动植物品种、类型,包括在鱼类资源的类型中,也叫水产资源。 51关于渔业养殖和捕捞作业的规定1实行渔业养殖使用证制度 2鼓励和支持远洋和外海捕捞3实行捕捞许可制度4限定捕捞场所和时间方法和工具 52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第一定期组织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区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第二,维护和改善水生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和增值野生动物。第三,对于受伤搁浅和误入港湾,河汊而被困的动物实行紧急救护措施,对于捕捞作业中误捕的水生野生动物,应当无条件释放。第四,因对保护国家后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受 到损失者,由人民政府予以补偿。第五,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主要生存繁衍的地方和水域,划定水生野生动物的自然保护区,加强国家或地区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保护。 53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是指矿产资源法律主体对矿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探矿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勘察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察矿产资源的权利。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 产品的权利。 54关于矿产资源保护措施的规定 1对特定矿区和矿种实行计划开采 2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实行综合勘探和综合开采 3要求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方法和工艺。 55关于集体和个体采矿的规定:矿产储量规模适宜由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国家规定禁止个人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个人不得开采。 56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立法: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它是我国第一部野生动物保护的综合性法律,也是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一部牵头的法律。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进出境动物检疫作出了全面规定。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对进出境的动植物检疫作出了具体规定。 57控制野生动物的猎捕的措施:1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实行猎捕许可证制度 3规定禁猎期、禁猎区和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 4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5严格管理野生动物及产品的经营利用和进出口活动 6明确单位和个人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和权利 7确立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督管理体制。 58 自然保护区的作用:1为人类保留自然“本底” 2为各种珍稀濒危物种提供避难所 3为科学研究提供条件和场所 4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供基地 5为人们的游乐、休息提供场所 6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持生态平衡。 59 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法律规定 风景名胜区,是指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划定的,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并具有一定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1制度规划,全面保护 2划分级别,重点保护 3保护风景名胜区的主要措施:a 明确管理体制,设立管理机构 b 禁止侵占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和进行破坏景观的建设 c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动植物 d 在风景名胜区开展旅游活动,不得对风景名胜区造成破坏。 60 国际环境法的定义和特点: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规范的总称。特点:首先,国际环境法主要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可能涉及国内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但是这不是国际法主要的目的。其次,国际环境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再次,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规范国际法主体行为的规范体系具有约束力。此外,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它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内环境法,因此它既有国际法的特点,又有国内环境法的特点。 61国际环境法的主体:是指能够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直接在国际法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力者。 62国际环境法的客体:1 环境要素 2 行为。 63国际环境法的一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普遍适用于国际环境法的各个领域、构成国际环境法基础的法律原则。特点:1它们是各国公认的和普遍接受的法律原则 2它们是适用于国际环境法的各个领域的一般法律原则 3它们应该是国际环境法的基础性法律原则,其他的规则和制度应该建立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且不得违法这些基础性的原则。 64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程序规则,简称“环评”。其目的是收集特定的开发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可能的替代选择和减少损害的措施的早期和适当的信息。 65 国际环境损害的赔偿原则:1过错原则 2 无过错原则(严格责任、绝对责任) 3 公平原则。 66 海洋环境保护概述:海洋法是传统国际法比较古老的来源与分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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