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专用章使用管理知识讲解 财务专用章是财务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单位正常的财务管理活动。为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财务专用章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结合实际,对财务专用章使用管理做以下讲解。 一、财务专用章的刻制和启用 财务专用章应根据公司机构设置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公司资质中标的项目,由所属各单位财务部提出申请,报经总会计师批准,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刻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自行刻制。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的项目,由所属各单位财务部依据集团成立XX项目部的文件,通过公司财务部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出印章刻制申请,经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后刻制并领用。 财务专用章的刻制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门规定的尺寸、形状,在公安部门确认的刻制单位刻制,同时预留密码,加编序号予以区分。利于最大限度减少财务专用章被假冒带来的单位财务风险。 印章使用单位据实填写《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领用登记表》,由公司办公室或集团公司办公室发文启用印章,以保证专用章的用途及真实性。 二、财务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为财务专用章的专门保管人,上级财务主管部门负有对印章使用管理的检查责任。财务专用章使用权限:用于本单位开立账户、支票签发;用于本单位税费申报单加印。严禁在空白公文签、介绍信及空白支票、空白财务收据、借款单等其他单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严格实行使用登记制度,用印章必须填写《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使用登记表》,经办人需在登记表上签字。 国务院于2010年12月2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财务专用章不再有效。为此公司财务部下发过通知,还请各单位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及时与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联系,按规定使用财务专用章与发票专用章。 明确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及使用权限,可有效防范不按规定使用专用章可能给公司带来的经济纠纷和诉讼风险。 三、财务专用章的保管注意事项 印章使用单位撤销后,印章须及时交回公司财务部封存,同时将《财务专用章使用登记表》存公司财务部备查。印章使用单位撤销后,财务专用章需继续留用的,需写出书面报告,明确留用期限,报经公司财务部和公司领导批准后留用,用后立即交回。 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人保管。按银行预留印鉴规范使用。 财务人员调动或者调岗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交接财务印章及相关资料。 各单位财务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不慎发生印章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保管者要立即写出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和总会计师。公司办公室或集团公司办公室根据情况办理挂失及改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d38bc126b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