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确保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根本素质,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方法》以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法。一、实施范围本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聘用6个月以上,大专下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政策性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工勤人员。二、聘用原那么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事务原那么上实行社会化管理,局部尚未实行后勤事务社会化管理的单位,要逐步过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坚持总量控制与调整结构相结合的原那么,在单位职位空缺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每年有方案地组织招聘。坚持回避制度的原那么,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以及报考者有《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方法》第二条所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在招录和聘用过程应当回避。三、聘用条件和方式机关、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定采取公开招考或选聘的方式招聘。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二〕合乎职位表明书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三〕身体健康;〔四〕应聘行政管理、工勤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下列,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下列〔属特殊专业人才和特殊职位,经市人事部门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五〕岗位聘用人员原那么上在市内户籍居民中招聘;市内人才紧缺的职位,可面向市外招聘,但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确因职位特殊,需放宽学历招聘的,须报市人事部门批准〕。岗位聘用人员的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市人事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主要负责增人方案的下达,招聘计划的审批,招聘对象资格的审查,综合根底知识的考试,招聘人员结果的审定,聘用合同的审核备案、人事代理,并对招聘全过程进行指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搞好监督;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招聘计划的制订、报名、专业知识的考试、考核、体检和招聘人员的初审。公开招聘人员,由市人事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因保密需要不宜公开招考的职位或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市人事部门核准,可通过个别选考方式聘用。对通过全日制高等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也可通过个别选考方式聘用,但须事前报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四、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占编不进编,实行岗位工资,以岗位工资投保,列入统一的岗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的岗位工资规范:试用期内管理、专业技术岗位800元;工勤岗位:驾驶员700元、打字员600元、效劳员500元。试用期满管理、专业技术岗位900元;工勤岗位:驾驶员800元、打字员700元、效劳员600元。退伍士兵安置人员的工资规范:三级士官800元、二级士官750元、一级士官700元、士兵650元。具有初级工等级技术资格的加15元、中级工等级技术资格的加30元、助级职称或高级工技术等级资格的加45元、中级职称或技师资格的加60元。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关福利,由用人单位结合单位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计划,并 市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管理方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e9b56cc12661ed9ad51f01dc281e53a590251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