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的编制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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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的编制问题及建议

摘要:在党的科学发展观的领导下,要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村庄的建设与规划,能够帮助缩小城乡一体化。农村规划涉及到民生问题,因此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样城乡一体化进程也会加快。

关键词:村庄;规划编制;实施

一、村庄规划编制实施问题

1、庄类型多样,村庄规划没有样板

要想进一步改进村庄建设,就必须因地制宜,根据村庄的不通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但由于村庄数量大,且布局多样,村庄规划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分布在城市周边的村庄或是分布在城市中心的村庄,这类村庄土地的价值接近于城市土地面积,并且由于地理原因,村民的生活习惯会和城市居民的生活习惯趋于相同。这类村落比较聚集的地方,由于村落的密集度,使得村落具有城镇功能。另一些和城市紧邻的村落,这类土地的价值较低。在规划布局方面,不同于前者。对于比较零散的村落,村落之间分布较大,对于前两种村庄的情况更为不同。

2、土地的使用率较低

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发现村庄编制遇到的共同问题就是村庄的土地利用率普遍较低。并且建设用地规模现状与计划不符合。以下表城市为例。

此外,城市化的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少年会选择到一线城市发展。会脱离原有的村庄,其定居之地会随着工作的变动而变动。村庄的原有房屋,随着人群的流动被闲置。在进行规划时,闲置房屋的规划也会成为编制规划工作的一大负担。

3、工作投入不足

在村庄规划编制建设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财力的要求也颇为严格。政府部门对于村庄建设,给予的重视度以及支持力度不够,影响村民对于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由于村庄类型较多,情况各异,在规划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目前仍没有形成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不同的村庄民生情况大不相同。被规划村庄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未被规划的自然村庄,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要想重新规划布置,还需要针对原有的管理漏洞,找到新的解决方法。并且传统的村庄管理模式,不容易被消除,要想让人们接受新的管理理念,还需要多做宣传。 4、规划编制尚未形成良好互动机制

目前,我国各地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都是区县、乡镇,实施主体是行政村、村小组、村民。而规划编制单位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缺乏与村民的必要互动,多数村民对本村村庄规划一知半解。究其原因,一是相关部门全权代理村庄建设规划事宜,却不愿吸收农民参与;二是宣传不到位,不少村民对村庄规划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认为村庄规划是乡镇干部、村干部的事,与自己无关,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规划技术人员不重视征求村民意见,无法吸取本地乡村文化精髓,乡村文化渊源难以在乡村规划中体现,所编制的规划不贴近民意,更无法吸引村民自愿参与。


5、村庄规划难落实

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区县村庄规划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村庄规划项目落实的全流程监管,一些村庄规划编制后就被束之高阁,具体落实无人问津,造成规划停留在纸面上。二是没有明确规定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很多城市规划师缺乏农村生活经历,对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和起居习惯不了解,容易简单照搬城市居住区的规划模式,村庄规划达不到简便、实用的要求,影响了规划的落实效果。三是村庄规划评审机制不健全,一些村庄规划没有经过专家论证,科学性、全面性、可实施性得不到保证,导致规划落不了地。四是村民对村里的规划不明白、不理解,对村庄规划落实不配合、不支持。 二、完善村庄规划的几点建议

深刻认识村庄规划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把村庄规划编制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前提性工作。既要实现前瞻性,又要强调实用性,紧密结合乡村实情,使之成为解决乡村发展现实矛盾的重要抓手。

1、完善村庄规划工作机制,形成村庄规划良性互动

一是加强区县党委政府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县村庄规划工作。二是建立村民代表参与机制。明确规定区县相关部门、乡镇主导村庄规划时,要吸收被规划村庄3名~5名村民代表参与规划的招标、评审过程,征求他们对村庄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明确要求编制单位采用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根据掌握的村民意愿,总结规划需要解决的问题,实现村庄规划有的放矢。四是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公示制度。规划文本形成后,要组织村民听证会,让村民充分表达意见。规划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在村庄内公示,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五是建立专家评审制度。村庄规划课题结题必须通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必须在项目评审意见上签字,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2、村庄规划要分类实施

村庄情况千差万别,要在乡村普查的基础上,按照聚集提升类、城乡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进行乡村分类,分期分批进行村庄规划和村庄建设优化提升,其中:城乡融合类村庄纳入城镇规划之中,不再进行单独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暂停村庄规划,依法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聚集提升类村庄要注重规划的前瞻性,既要划定村庄的开发边界,限定开发范围,也要为村庄有序建设和自然发展预留合理空间;特色保护类村庄要审慎规划,注意乡村文化传承、挖掘与保护,彰显传统村落的灵魂,留住文化的记忆。通过分类实施村庄规划,提高村庄规划的针对性,严格落实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原则,避免浪费财力物力。

3、制定出台村庄规划编制标准和村庄用地分类标准

建议各地制定适合本地区各类地形特色的村庄规划编制标准、村庄用地分类标准,出台与本地地域特色相一致的技术规范,让村庄规划编制有标可依。 4、建设全面的村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建议市、区(县)两级城建部门针对聚集提升类村庄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完善村庄地形地貌等自然地理数据。市、区(县)两级统计、农业等部门加强乡村经济社会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口与劳动力数据、农经统计数据、自然资源数据、农田水利数据、社会综合管理数据、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数据、道路交通数据,建设村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补齐村庄规划基础数据缺失短板。


5、建立规范的监管机制

首先,加强各区县村庄规划管理部门的力量,整合乡镇有关职能和人员编制,建立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其次,从政府层面明确并提高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村庄规划的项目负责人规定要具有城市规划中级及以上职称。最后,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落实项目监理制,推进全程监管,引导农民先易后难,逐步实施村庄规划。 结束语

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就是村庄规划编制。进行村庄规划编制的同时,我们的技术和管理都应该科学合理。根据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我们要合理规划土地的使用情况,同时考虑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综合因素来进行村庄规划编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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