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条对于货币资金支付,贯彻“先做帐后付款”的原则,领导批准同意支付的款项先由会计按照制度规定复核后,再由出纳员付款。 第二条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三条外出采购尽量使用支票、尽量要求供货商先送货月底结帐,如确实有一些少批 量商品不能在同一供货商备齐,另外要用现金才能备齐,同时又有利于降低成本,才能使用现金购买。 第二章负债管理 第四条办理私事不准借公款,因采购需要或内部工作需要借款时,必须先请示本部的分管主任同意,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和“借款单”或“支票领用审批单”,经本部分管主任批准会计复核,出纳员才可借款。凡属其他部门借款,用途不属于本部的,先报本部分管主任同意,再由校长审批后,会计复核出纳员方可借出。 第五条各项借款应一借一清,前借未清,不得办理第二次借款。如遇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最多只能借二次,因此而影响工作的由借款人负责。 第六条用于采购原材料借款的,需在采购完的当天或第二天向财务部门报销,属于其他部门借款或借款用途不属于本部的,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归还,出纳员必须及时催还。 第三章原材料管理 第七条使用原材料应按需购买、防止积压和资金占用。需要购买时,实物保管员,厨房管理员,厨房具体使用部门根据预先制定的一周菜谱的实际用料计划,结合库存情况购买,不得大量购买造成积压变质,不得备货不足造成工作被动。 第八条原材料购进时,属于直拨的,直接由实物保管员,食堂师傅一并验收(食堂师傅实行轮换制),并同时在发票背面签填“原材料入库存验收单”财务方予以报销。领料时,实物保管员要审核当天的实际用料量,不得无限制,无控制地发料,并填写“出料单”,同时与实际领料人共同签字。当天将进出仓单交财务入帐,不得积压。 第九条实物保管员要设置库存原材料保管帐(即明细帐),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对每日进出仓物资及时入帐,每日根据帐面数计算并记录结存数,保证日清月结。每月30号对仓库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交财务一份,并与会计对帐。如有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现象,从而造成存货帐实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自然升溢或损耗的,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报主管部门批准,财务才能调帐。属于实物保管员保管不善、收发、计量、核算管理中发生疏漏造成的存货毁损、变质、被盗、短少等,由保管员负责照价赔偿。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参见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五章原材料支出,各项费用支出的管理 第十条遇重大节日,(如元旦、三八节、五一节、六一节、教师、中秋节、国庆节、元旦)以及每周周末为全校师生加菜,同时根据季节的变化每周二次为师生提供凉茶、糖水或清补凉等。这类原材料成本,费用开支计入成本。 第十一条无论是客餐、招待餐、还是全校教工聚餐,就餐责任人必须严格填写《市高级中学客餐申请表》报办公室审批,否则食堂有权拒绝供应。 第十二条直接原料的货款结算: 每天仓管对原材料验收后在送货单上签名,仓管存一份,交食堂财务一份,月底结帐前仓管与财务核对款额相符,两人签名后再交分管主任签名才予付款。 第十三条费用的开支标准及审批权限: 食堂的各项开支,票据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分管食堂的主任审批,1000以上的由本部分管主任复核后报校长审批,财务予以报销列帐; 列属节收节支留成部分的开支,由本部分管主任复核,校长审批,财务予以报销列帐。 第六章纪律要求 第十四条食堂财会人员必须严格各项数字机密,未经领导批准,有关经费数字不得外传。 第十六条食堂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执行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职责,如有违反将严肃查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f5affb1cd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