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内部文件 关于员工考勤的执行办法 我司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综合工时制办法:每周工作48小时,每日工作8小时,日工作不足8小时作调节加班钟补足。 一、 关于入职 1、入职当月及离职当月按月休4天计算,不享受带薪例假福利,月末前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全勤工资。例如:小明,月工资1200,8月共31天,月初: 8月3日入职,8月应出勤27天,休息4天(不含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小明实际出勤25天,休息4天,则其工资为:1200/27*25=1111.1元; 若其9月10日离职,中途休息一天,则其工资为:(1200-50)/26*9=398元; 2、入职次月员工考勤按当月天数计算,可享受周休一天的带薪假福利,例如:小明,月工资1200,其中全勤奖50元, 8月3日入职,9月工资计算方法:9月应出勤26天,休息4天(不含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小明实际出勤25天,请假1天,休息4天,则其工资为:(1200-50)/30*25=958.3元; 二、 关于考勤 1. 当月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按实际分钟数累加,10分钟内(含10分钟)不作处罚,超出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含30分钟)按0.5元/分钟处罚;超出30分钟以上的按1元/分钟处罚。 2. 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的,扣除半天工资;迟到1小时以上的扣除当日工资;应当班而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罚,扣除3天工资。(促销员按以上制度计算,分别处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 3. 当月按次计算,迟到、早退10次(含10次且每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的)扣除全勤;超过10次以上的加处罚5元/次。(促销员则扣5元/次) 4. 迟到分钟按月累积,当月迟到超过30分钟(不含30分钟)则处当月全勤工资处罚; 5. 旷工一天按日工资的3倍处罚,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含3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解释:即前期工作的日薪全部罚没).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5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6. 每天按原定时间打卡的,如年度无迟到、早退、请假的,连续三个月奖励100元/月,连奖励三个月。 1 行政部--内部文件 三、 关于打卡 1. 打卡:当月“不打卡”记录次数3次以内(含3次)不作处罚,需由部门经理与防损部核实按实际情况处理,超过3次以上,不论何种原因,按10元/次处罚。 四、 关于休假 1. 每月有四天带薪例假。入职满一年的有3天带薪年假,入职满二年的有4天带薪年假,以此累推计算年假,最高年假为7天。 2. 带薪法定假期指的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如五一、十一、端午、清明等) 3. 所有假期不能提前休取。当月的例假当月休取,法定假期可以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否则充公;年假不能累积,上年年假在当年的6个月内安排休取,否则充公;如因公司工作安排实在无法休假的,则由部门主管、经理上报行政审批,按日工资计算不休假补贴。 五、 关于出差 但凡需出差的人员,日期需部门预先申请,按规定的流程处理出差的任务。 1. 按三星级标准房住宿报帐;(住宿标准按80-180元/间/日计算) 2. 就餐:1)珠三角范围:正餐15元/餐/人,早餐5元/餐/人报帐; 2)茂名范围内:正餐10元/餐/人,早餐2元/餐/人报帐; 3. 车船费按日程的安排,按实际路线的交通票据报帐; 说明:第五点有待定义。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f64aa8469dc5022aaea00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