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试点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划片招生辖区。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上门”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40个课时。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并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组成的工作组。 六、经费保障 教育主管部门拨付相应的“送教上门”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专项使用。主要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费、劳务费、餐点茶水费等补贴,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经费等。 七、工作要求 1.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试点工作具体由学校负责。 2.每学年初、学年末各召开1次送教教师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3.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或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任课教师工作量。 4.要根据所确定的试点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5.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案等。 八、其它事项 1.调查摸底,确定服务对象上报。2020年4月30日前,在核实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确定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并向中心校上报工作方案。 2.入户家访,了解学生现状,制定教育计划。 3.2020年4月30日正式启动“送教上门”试点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f9ec1ae93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