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中学 送教上门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送教上门工作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受教育权益、保障部分极度厌学学生受教育权益,针对此类学生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残疾,以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针对厌学学生,以贵州省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为指导开展送教工作。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13-15周岁的残疾、厌学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孩子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上门”1次。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每学年初、学年末各召开1次送教教师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3.要根据所确定的试点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4.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训练记录等。 5.经费保障:学校按照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规定的使用范围将送教上门所需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等纳入安排。学校根据本学年的预算,足额安排工作经费、教材教辅及辅具等,保证送教上门工作切实开展。 6、每个同学安排三位送教老师共同完成本学期送教,每位老师送教时间均为一个月(每周一次,共4次),A老师3月22-4月**,B老师4月22—5月**,C老师5月22-6月**,班主任协调好送教老师的送教顺序,并把学生基本情况介绍给送教老师。 7.每次送教完成后,送教老师在微盘文档里增添本次送教三项资料(送教记录表、教案、简报),切勿修改相关表格格式。 8、资料审查、汇总、上交:** 第十一中学 20**/3/1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474a71148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