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巨野县小学招生简章_2020年山东菏泽巨野县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副标题:2020年山东菏泽巨野县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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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市中小学招生文件要求和《巨野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巨教体发﹝2020﹞3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

  坚持阳光透明的原则。各区办中心校、城区小学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新媒体、在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班额总控原则。严格执行省、市、县文件对小学班额的要求,各招生学校要结合现有规模和省定班额标准,拟定详细的招生计划并报县教体局,严禁计划外自行招生,每年招生计划要大体保持均衡。

  公平公正原则。城区公办小学要按照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入学。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测试成绩分班。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坚决杜绝超出学校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招生规模的行为。未经批准,学校擅自计划外招生、招收学区外儿童和未足龄儿童入学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科学调整学区范围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情况,对城区小学学区进行适当调整。各城区小学要严格按照新划分的学区招生,不得擅自接受学区外的学生报名、入学。

  凡监护人房产证注明的固定住所已拆除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应提供实际住所材料,由实际住所隶属服务区学校工作人员入户核实。

严格招生入学年龄


  今年小一入学儿童年龄应为截至8月31日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小学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并不得随班就读。残疾儿童经申请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规范招生工作步骤


  1.在本学区内正常居住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

  2.招生学校要对新生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并登记造册。登记表册应包含学生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信息、房产证或有效居住证、营业执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代缴“三险”单据、军官证、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必须有主要负责人签字)等关键信息。

  3.各城区小学对辖区内所有新生入学信息审核汇总结束后,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凡伪造、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该校入学资格,到符合条件的学校就读。

  4.各城区小学应接受幼儿园集体报名。幼儿园可以根据适龄幼儿监护人固定住所隶属公办小学,对应入学儿童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分类统一集体报名。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招生政策,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要按教体局批准的计划招生,按照报名的时间顺序招满为止。

严格审查城区转入手续


  城区购房及进城创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转入城区学校就读,要具备小一入学相同条件。各学校要严格审核有关证件,如条件符合但所申请转入学校暂无学位,按照《巨野县城区优质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安置到集团校成员学校就读或就近疏散安置到周边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要周密安排,规范招生工作流程。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关人员要严于律己,端正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好招生的各项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广泛提高社会知晓率,并主动释疑,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工作。

  3.规范招生秩序。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不得擅自超计划招收,要按照本意见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入学申请材料,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失职失察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核减当年的扶持经费并追究招生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提供虚假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公开曝光,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0年巨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关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招生文件精神,现对巨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问题解释如下:

  1.在不少于往年招生规模和班额不突破55人的原则下,按照入学资格先后顺序安排入学,即: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1年以上,下同)、法定监护人住房均在拟就读小学学区的;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仅户口在拟就读小学学区的;③户口不在拟就读小学学区,但法定监护人住房在拟就读小学学区的(学生法定监护人住房购置并实际入住按三档排序,即:第一档为购置3年及以上并实际入住;第二档为购置2年及以上并实际入住;第三档为购置2年以内并实际入住)。同等条件下,学位不足的采取摇号方式安排入学。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子女入学,按有关文件执行。

  2.学区划分以学生户口和实际住址(以房产证为准)为依据。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仅具有城区户口的,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住址为确定所属学区的依据;非户籍地学生但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房产的,以房产证上载明的住址为确定所属学区的依据。

  3.实际入住未办理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原件、网签证明和购房发票及交纳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材料为入学依据。

  因旧城区改造,原住址已拆迁,新房尚未交付使用,确定学区可凭拆迁协议书以新安置住房为准,或按实际住所由实际住所隶属服务区学校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后安排入学。

  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无房产证明,由县住建部门开具),该房产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如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和物业费发票等材料。

  4.新建小区未交付使用或未实际入住的,其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需提交户口本、监护人的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查通过后,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得针对公办学校择校,其监护人务工时间应在一年以上(务工时间在所提供材料里应有显示)。

  6.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交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查通过后,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进城经商人员子女不得针对公办学校择校,其监护人在居住地经商时间应在一年以上(经商时间在所提供材料里应有显示)。

  7.军人及军转人员子女入学按《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菏政联〔2012〕1号)、《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文件规定办理。

  8.“就近入学”并非“最近入学”,只是“相对就近”。对于班额严重超员的学校,区(办)中心校或教体局将进行调剂和分流。

  9.对于监护人提供材料有疑问的,招生学校应组织人员进门入户进行实地调查,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到户籍、住建、人社、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税务等部门进一步核实。

附件2:巨野县2020年城区小学学区划分


  永丰办南关小学

  前进路以西,青年路以北,新华路以东,麒麟大道以南

  永丰办站前小学

  济菏铁路以北,新华路以东,青年路以南,明阁苑小区

  永丰办万堂小学

  麟台路以西,青年路以北,前进路以东,原人民路(前进路至麟台路段)以南

  永丰办前进路小学

  前薛村后薛村吕庙村姚楼村周庄村洪庙村

  永丰办朱庄小学

  朱庄村孙庄村五里墩村英王庄村

  凤凰办民族小学

  新生居委会一街居委会东关居委会固堆庙居委会,北园新村;清华园、凤凰城、阳光花园小区与人民路小学共同招生

  凤凰办人民路小学凤凰办北园小学

  (Ⅰ)新华路以西,文庙街以北,光明路以东,凤台路以南(不含融城小区,麟居花园东区、西区,中央公馆,恒巨北馨园),佳和御园、上海公馆、天悦国际、财富大厦、德馨苑、花冠集团小区、明城西区、水泵厂家属院、恒巨花园三期;其中,和圆居小区与新华小学共同招生;金都花园与彭泽小学共同招生

  (Ⅱ)前进路以西,凤台路以北,永丰街以东,洙水河公园三期以南,其中清华园、凤凰城、阳光花园小区与民族小学共同招生

  凤凰办文昌路小学

  会盟路以西,麒麟大道以北,昌邑路以东,古城西路以南,牡丹小区,蓝博湾C区

  凤凰办金山路小学

  (Ⅰ)昌邑路以西,麒麟大道以北,金山路以东,玉山路以南,其中阳光水岸、优步大道、惠麟嘉园小区与燎原小学共同招生;

  (Ⅱ)会盟路以西,古城西路以北,昌邑路以东,凤台路以南

  凤凰办佳信小学

  光明路以西,文庙西路以北,会盟路以东,凤台路以南(不含明城小区西区、水泵厂家属院、恒巨花园三期、德馨苑、花冠集团小区);金苑小区,蓝博湾D区

  凤凰办彭泽小学

  金麒麟小区,麟居花园东区、西区,中央公馆,森蓝湖小区,广播电视台、恒巨北馨园、金都花园、党校、人武部、北农场,其中金都花园与人民路小学共同招生

  开发区万福路小学

  光明路以西,金港路以北,会盟路以东,麒麟大道以南,长丰小区、和谐小区、光明社区

  开发区腾飞小学

  会盟路以西,金港路以北,金山路以东,麒麟大道以南,欧洲城、前赵官屯、后赵官屯、葛庄、韩庄、庞庄、宋庄

  巨野县实验小学

  永丰街以西,麒麟大道以北,新华路以东,凤台路以南,融城小区;都市豪庭、凰庭苑、文苑小区与新华小学共同招生

  巨野县新华小学

  新华路以西,济菏铁路以北,光明路以东,文庙街以南(不含长丰小区、和谐小区、光明社区),其中和圆居小区与人民路小学共同招生,都市豪庭、凰庭苑、文苑小区与实验小学共同招生

附件3:巨野县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时间安排


  8月12日:召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会议

  8月13-17日:城区小学招生宣传,发布有关政策和要求

  8月18-19日:组织入学报名

  8月20-24日:入学资格审查

  8月26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9月6日:新生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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