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山中考招生计划,2017黑龙江鸡西普高中考招生计划实施方案公布

副标题:2017黑龙江鸡西普高中考招生计划实施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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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行为,强化中考招生工作措施,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由鸡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兰知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俞景福 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成 员: 姜长松 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 义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静山 市教育局副书记

  尹晓东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田洪伟 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索世宇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

  张恒柱 市招生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招生办社考科、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职业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民族)教育科。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考务有关的工作由市招生办社考科负责,联系电话:0467-2665595;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学科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民族)教育科负责,联系电话:0467-2887183;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阅卷及高中学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学教育科0467-2887171、2667337,职业成人教育科0467-2887173。

  二、考试设置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根据需要设置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特长招生术科考试两种类型。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共设10个学科。初四学年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7科;初三学年考生物、地理、历史3科。

  2.学科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20分(英语考试不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每科满分100分;体育测试满分50分;生物、地理、历史每科满分100分。

  3.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学科 时长

  6月

  25日 上午08:30—10:30 语 文 120分钟

  下午13:00—14:30 物 理 90分钟

  下午15:30—17:00 历 史 90分钟

  6月

  26日 上午08:30—10:30 数 学 120分钟

  下午13:00—14:30 化 学 90分钟

  下午15:30—17:00 政 治 90分钟

  6月

  27日 上午08:30—10:30 外 语 120分钟

  (无听力)

  下午14:30—16:30 地理、生物 各60分钟

  (二)普通高中特长招生术科考试

  特长术科考试由各招生学校依照本校的特长术科考试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对各招生学校的考试过程进行监督。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工作

  1.5月11日-5月12日,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同时收取学生报名考务费。

  2.5月15日,各初中学校持中考缴费转账单到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核对考生学籍。

  (二)上缴费用

  1.缴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高中报名考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7〕10号)规定,中考收费标准为15元/科。初三学生每生收取45元;初四学生每生收取105元。

  2.缴费方式:一律用转账的方式进行。

  3.缴费时间:市本级学校——5月11日

  三县(市)教育局——6月5日前

  (三)志愿填报

  考生先报名参加考试,中学教育科依据各校报名人数及学校综合办学水平下发普通高中配额指标;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和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各专业招生计划下发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配额指标。考试结束后、中考成绩公布前,考生根据本校的配额指标、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及中考成绩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工作按学校负责组织、学生个人自愿填报《2017年高中招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家长同意并签字、学校工作人员负责录入“鸡西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办公与考务管理综合系统”依次进行。《信息表》一式三份,均加盖学校公章且不得涂改,一份由考生保管,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上报市招生办社考科。

  (四)工作要求

  各初中学校要开好教师培训会和中考报名家长会,向考生及家长详细解读中考暨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并将《鸡西市2017年初中升高中考生报考手册》及《致考生家长一封信》分发给每一名考生和家长,做到宣传透彻,服务到位,确保考生科学报考。

  四、录取

  (一)录取类别

  1.省级示范性高中(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市实验中学、鸡西市第四中学)普通生及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各专业学生录取。

  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生继续实行“定校配额”的方式录取。划定全市最低配额线,按照各校配额指标、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的各专业学生采取“定校配额”的方式录取。

  2.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分艺体特长和其他特长两种类型,按照文化课最低成绩与术科最低成绩“双线录取”的方式进行。同时达到文化课与术科最低成绩以上的艺体特长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报考鸡西市第一中学“科技特长班”的学生,按《2017年鸡西市第一中学“科技特长班”招生方案》录取;报考鸡西市实验中学“人文特色实验班”的学生,按《2017年鸡西市实验中学“人文特色实验班”招生方案》录取。

  3.其他各类高中学生录取

  其他普通高中学生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按招生计划数、志愿先后和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鸡西市第二中学“珍珠班”学生,按《2017年鸡西市第二中学“珍珠班”招生方案》录取。

  职业高中学生按招生计划数、志愿先后和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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