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民办校报名!2023年河南安阳市文峰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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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河南安阳市文峰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公布,8月3日民办校报名,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招生政策的具体安排,欢迎大家及时查阅,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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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文峰区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年龄有什么要求?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2023年文峰区小学招生时间怎么安排?

  (1)民办小学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

  (2)公办小学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1日

  (3)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

  3、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①户口簿(红色预警学校户口迁入时间应在2023年4月15日前),学生与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②学区内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供购房发票或契税票),无以上证明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票)。

  4、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需提供哪些材料?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簿、身份证;

  ②现居住地文峰(高新)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③父母一方在文峰(高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文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5、市政府关于(安政〔2015〕22号)(安政〔2016〕12号)买房上学政策如何落实?

  依据安政〔2015〕22号文件精神,在2015年8月29日-12月31日期间,非安阳市城市户籍人口在文峰(高新)区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且已获得2万元财政补贴,其子女需接受义务教育者,家长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供购房发票)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于8月10日至8月11日到房屋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与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享受同等待遇。

  依据安政〔2016〕12号文件精神,凡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文峰(高新)区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已获得1万元购房补贴,且已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其子女需进城接受义务教育者,家长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居住证,于8月10日至8月11日到房屋所属学区的学校登记。若该校学区内学生和符合安政〔2015〕22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报满,家长直接到居住证所属学校报名。

  6、2023年民办学校招生有什么要求?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对象为符合文峰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7、2023年我区对红色预警学校有什么要求?

  2023年我区对招生压力较大、学位不足的银鹭小学、建安小学、紫薇小学、实验小学东校区、商颂小学、银杏南校、甲骨文小学、银杏小学等8所学校进行红色预警提示。高新区商颂小学因周边新增小区入住率上升,学区内学生剧增,2023年秋季起只招收房产和户籍完全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不再招收务工随迁子女和空挂户学生入学。辖区内办理居住证或户籍房产手续不全的家长可持相关手续到周边招收务工随迁子女的小学报名登记。

  红色预警学校辖区内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应在2023年4月15日前。红色预警学校继续实行“六年一学位”招生政策,即在满足学区内房产、户籍要求的基础上,六年内一套房产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子女在学区内小学就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双、多胞胎除外)。户籍迁入时间在2023年4月15日之后和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红色预警学校可采取预约办理、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家长提前报名,努力让信息多跑路、让家长少跑路,避免出现让家长长时间排队的现象。

  8、2023年文峰区怎样均衡优质教育资源?

  为切实均衡我区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建安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可以选择到三官庙小学就读。银鹭小学不再招收商务区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商务区小学(位于明福街与朝霞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今年开始招生,由东南营小学代为管理。

  9、2023年我区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各学校要充分使用好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于规定时间在学区内张贴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报名时间、条件、学区范围、咨询电话等),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时要采用多种方式宣传政策,要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人员负责招生咨询,为家长了解招生政策提供更多方便。录取的新生要随机分班、张榜公示。不得开设所谓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切实做好小学入学后的过渡和适应教育

  10、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5117285

  招生监督电话:59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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