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2023年殷都区小学招生时间怎么安排?
(1)民办小学:2023年8月5日—9日民办学校完成报名录取工作。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具体安排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2)公办小学:2023年8月10日—12日学校组织学区内学生报名。
(3)务工随迁子女:2023年8月20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居住地相应学校报名,8月21日统筹安排居住地学校未录取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①户口簿(学生与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②学区内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无以上证明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票)。
4.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簿、身份证;
②现居住地殷都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③父母一方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5.市政府关于(安政〔2015〕22号)、(安政〔2016〕12号)买房上学政策如何落实?
在2015年8月29日—12月31日期间,凡在殷都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并获得2万元财政补贴的购房者,且系非安阳市城市户籍人口子女,其子女需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购房者需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于8月10日—12日到购房所在辖区学校报名入学,与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享受同等待遇。
在2016年3月25日—12月31日期间,在殷都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已获得1万元购房补贴,且已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其子女需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购房者需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于8月12日到居住地相应学校报名,居住地学校未录取的,8月21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2023年民办学校招生有什么要求?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殷都区行政区域,如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需经教育局批准。
7.2023年我区对红色预警学校有什么要求?
2023年我区对招生压力较大、学位不足的安阳市钢三路小学和安阳市殷都实验小学持续进行红色预警提示。预警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预警学校继续实行“六年一学位”招生政策,即在满足学区内房产、户籍要求的基础上,六年内一套房产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子女在学区内小学就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双、多胞胎除外)。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条件的学生,将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分流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
8.2023年我区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各学校要充分使用好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于规定时间在学区内张贴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报名时间、条件、学区范围、咨询电话等),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时要采用多种方式宣传政策,要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人员负责招生咨询,为家长了解招生政策提供更多方便。录取的新生要随机分班、张榜公示。不得开设所谓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切实做好小学入学后的过渡和适应教育。
9、区教育局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什么?
咨询电话:5139713、5315552
监督电话:513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