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卷一)答案: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前答疑:诉讼时效

副标题: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前答疑:诉讼时效

时间:2021-12-07 12:01:3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在每一次发奋努力之后,必然有加倍的奖赏等待着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拿到会计职称证书绝对没问题。®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前答疑:诉讼时效”供考生参考。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内容,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提问: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答疑回复: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除了不适用的情况,其他都是适用的。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前答疑:诉讼时效.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jxO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