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卷一)答案_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前答疑: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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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何为最初追索权与再追索权?】

  答疑回复:

  追索权,包括最初追索权与再追索权;

  最初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向自己的一切前手追索;追索期限是6个月;

  再追索,是指持票人进行最初追索后,该清偿了持票人的被追索权人,可以行使再追索权。追索期限是3个月;

  比如:甲开具票据给乙,乙背书给丙,丙背书给丁,丁背书给戊,戊是持票人,戊向丁行使最初追索权;丁清偿给戊后,向丙行使再追索权;丙清偿丁后,也是向乙行使再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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