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和台州职业技术学院_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包头钢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副标题: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包头钢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17 08:30: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高考# 导语】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位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成立于1991年,前身为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2006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高等教育序列,成为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的《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您查阅。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048;志愿填报代码E18(内蒙古自治区)
  校 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二)学院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三)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自治区投档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三、招生专业:护理、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2018年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四、收费标准:
  学 费:所有专业均为7200元/学年。
  五、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一)设立由学院院务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纪检、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对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学院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法律法规,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积极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通讯方式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机场南辅路)
  咨询电话:0471—2315188 、2315288、400-660-1503(全国免费直拨)
  传 真:0471—2315168
  联系人:李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imtvc.cn
  七、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18年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全称: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国标代码:14049
  第四条 招生代码:E1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代码)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在学院党委、院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责成党委纪检人员、学院领导及招生办、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和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巡视招生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过程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学院简介
  第九条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大学城,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颁布的有关2018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2。
  第十二条 考生统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办法:
  1、我院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区外考生按分数优先进行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按照各省、自治区招办的平行志愿录取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考试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需要达到相应报考要求:
  1、《护理》专业报考要求:男生160cm、女生150cm以上,并且色盲、色弱考生受限;只招肢体健康考生。
  2、《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报考要求:色盲、色弱考生受限;只招肢体健康考生。
  3、《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①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②身高要求:女160~172cm;男170~183cm;
  ③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加减[身高(cm)-110]乘10%;
  ④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⑤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的疤痕,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⑥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⑦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癫痫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和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⑧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第十五条 我院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一条 通讯方式: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高职园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010070
  招生电话:0471—2692106、2692107、2692012
  学院网址:www.nmbfxy.com
  电子邮件:beifang@vip.qq.com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64 区内代码:D63
  第四条 院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8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录取规则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其它省: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因受现有的师资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我校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
  学 费:工科类专业5000元/年,文科类专业4800元/年。
  住宿费:10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特困生帮扶等政策,详见当年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专刊、学院招生简章、网站等。
  第十九条 学院网址:www.btsv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72—2897332/2897331
  传 真:0472—2897331
  第二十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钢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lI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