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学院官网,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副标题: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17 06:02: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高考# 导语】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是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为首批全国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的《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您查阅。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673 自治区招生代码:783
  二、学院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承担“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院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质量为先、特色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通过电子信息职教集团积极探索校企合作途径,不断开拓就业市场,目前已与区内外3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学院以培养电子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服务区域电子产业、信息产业、促进信息化社会发展。
  三、办学性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3年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六、校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邮编:010070
  七、招生专业及有关说明:
  1.2018年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印发的《2018年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学院设有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管理系、软件工程系、财经管理系、数字媒体与艺术系等六个系。开设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通信技术、行政管理(电子政务方向)、文秘、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技术、园艺技术、软件技术(软件开发工程师方向)、嵌入式技术与应用、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移动应用开发、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游戏设计与制作方向)、软件与信息服务(云测试方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金融管理(电子金融方向)、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方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方向)、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方向)、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方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方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方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方向)、录音技术与艺术等43个专业及方向。
  八、录取规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我院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课成绩。
  (5)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对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照顾考生进行优先录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6)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7)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就业、教务、教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 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十一、其它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措施。另设立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471)4909551 4909771 4909810
  传 真:(0471)4909988 QQ:144389179
  网 址:http://www.imeic.cn
  联 系 人:丛培林
  本章程适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674 区内招生代码:776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城学府路1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层次
  办学类型: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培养理工科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系别专业设置:
  学院现设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冶金与材料工程系、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系、信息与管理工程系和公共管理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有色冶金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会计等52个专业。
  专业培养的外语语种: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考体检要求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录取规则:
  专业志愿清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处理。)
  收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三年制高职生学费5000元/年。
  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我院各项资助管理办法,规范了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工作流程。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所有学生均享受助学金,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奖、助、缓、减、免、补、勤予以资助。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专科毕业证
  邮编:010070
  联系电话:0471-5279084、5279085
  学院网址:http://www.nmgjdxy.com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nmgjdxy.com
  邮箱:nmgjdzsc@163.com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性质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具有化工行业特色和技术优势的高等职业学院,是国家首批骨干院校,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院名称: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675。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科目并且成绩合格,获得教育部电子学籍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保留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职能。现有化学工程系、材料工程系、测控与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第四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教务、教学、学生管理、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办公室设立在学院教务处,是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 取
  第八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相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根据相关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平行分数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相关规则录取。
  第十二条 如果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受后续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仍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因受现有师资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五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可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为5000元/年(蒙授民族预科生4000元/年),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七条 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分为三档,其中一等每人资助4000元;二等每人资助3000元;三等每人资助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采取班级民主评议、系部综合评定、学院审批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471-5260399 0471-5260388 0471-5260415
  学院网址: www.hgzyxy.com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pg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