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有时候,你必须一个人走,这不是孤独,而是选择。我们时时刻刻都在选择,你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就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为帮助大家备考,©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签订劳动合同”供考生参考。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内容,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提问:
【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义务】
答疑回复:
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不得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签订劳动合同.doc正在阅读: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签订劳动合同12-09
2021年甘肃二建成绩查询入口,2016年甘肃二建成绩查询时间04-27
电视剧锦绣未央剧情介绍第52集07-02
高一化学教学总结范文06-23
回家作文900字10-28
桥的自述作文12-30
《三国演义》读后感800字06-25
读《你的微笑》有感700字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