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卷一)答案: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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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问题描述:

  各项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疑回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基本养老保险金

  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月支付。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一。

  (3)参保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病残津贴

  参保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链接】“因工致残”的,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

  (2)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注意】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死亡补助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向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4)职业介绍与职业培训补贴

  工伤保险:

  1.工伤医疗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①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②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③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④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转为享受伤残待遇。

  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负责到底)

  (2)其他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生活护理费

  (3)伤残津贴

  【注意】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10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工亡待遇

  前提条件:职工“因工”死亡和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原因导致死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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