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职称评审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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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作用,严格推荐程序,不走过场,特别是做好能力业绩考核,确保推荐人员的能力符合要求。
  (二)申报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各级审核人员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纸质档案袋上报,并按照文件规定顺序整理、详细填写材料名称(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和份数。档案袋须牢固耐用,不能破损,统一标识,并在档案袋底部注明姓名、单位和申报职称。
  (四)对申报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另行通知申报人员补齐材料,一律视为不符合评审条件,不予上会评审。
  (五)申报材料所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可从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其他表格可从宁夏卫生计生网下载。
  (六)申报评审材料报送宁夏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区直、委直单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各市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5日。联系电话:0951-5030184。
查看详情:关于2016年宁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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