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悉!2023年安徽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和开学时间发布【2月5日开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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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安徽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和开学时间发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和开学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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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合肥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的通知》,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1、寒假时间安排

  放假:

  幼儿园和小学一至二年级寒假从2022年12月19日(周一)开始;

  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3日(腊月十二,周二)开始;

  初三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周一)开始;

  高三年级从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周六)开始。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

  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2月5日(正月十五,周日)开学报到,2月6日(正月十六,周一)正式上课;

  高三年级1月30日(正月初九,周一)正式上课。

  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合肥市三十五中西藏班寒假安排分别参照执行。

  2、切实做好学期结束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做好学期总结工作,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普通高中要做好“三新”实施的阶段性总结和下学期课程规划。学校要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多与家长联系沟通,减轻学生期末心理压力;要持续关注特殊学生假期生活,更新特殊群体台账,不断强化精准关爱。

  3、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双减”要求,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对学校周边、商业中心等区域巡查检查,加大对“隐形变异”“转入地下”“众筹私教”等违规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印发《不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提示单》、一封信等形式告知每名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着眼孩子身心健康,不要盲目攀比、跟风报班。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分年级统筹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建立寒假作业效果评估机制。设置寒假作业两周缓交期,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或学生自批自改寒假作业。放假前召开1次线上家长会,加强家校共育,做好假期学生心理健康、近视防控、体育锻炼等工作,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和体育锻炼习惯。

  4、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工作

  各学校放假前,要开展1次线上教育,着力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科学应对疫情,消除不必要恐慌,强化个人防护,教育师生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和封闭场所,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提前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工作。

  各学校开学前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为学生返校营造干净、安全、温馨的校园环境。学校按规定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开学前对特殊学生再摸排,重点关注二胎或多胎家庭,对未及时报到的学生逐一联系、掌握情况,开学两周内报送新学期返校核查报告至市教育局。严禁各种形式“开学考”。开学初要通过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课、心理健康教育等多种方式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尽快适应新学期学习生活。

  5、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好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及校车运行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开展安全教育,全覆盖每个师生并向家长延伸,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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