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衡阳中考数学试卷及答案|2017年湖南衡阳雁峰区小学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已发布

副标题:2017年湖南衡阳雁峰区小学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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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衡阳雁峰区小学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已发布,2017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房产证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划定的服务区域内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发一〔2017〕1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城镇小学招生管理 推动“大班额”化解工作的通知》(衡政办函〔2015〕36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教发〔2015〕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严格规范招生方式

公办中小学严格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区属民办小学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办法组织招生。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根据全区教育发展规划以及小学生源状况、各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等情况,考虑外地务工返乡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等因素,教文体局下达小学招生计划,各小学须认真遵照执行。初中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三、严格实施划片招生

为了保证每个适龄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利,维护学校之间的正常招生秩序,教文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雁峰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区,各公办小学必须在规定的服务区内招生;初中招生按照市教育局出台的招生政策及划定的招生服务区执行。

四、严禁跨服务区招生

凡雁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按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划片入学,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不一致的,以居住所在地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跨区域选择就读学校,严禁各学校跨区域招生。

五、依法保障年满6周岁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依法保障我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房产证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划定的服务区域内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严格控制班额

为确保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要根据《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雁峰区消除中小学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的通知》(雁政办函〔2017〕18号)和教文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严格控制班额。小学起始年级平均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其他年级凡达到50人上限的班级,不得再接收转学学生,即“只出不进”,以达到2020年小学班额全部控制在45人以内的目标;初中平均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超班额招生,凡超班额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不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七、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就近免试入学,享有本地学生同等受教育权利。凡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学校不得拒收。

报名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在城区的房产证)、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或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服务区范围内公办中小学校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就近免试入读。

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登记入学及送教上门等形式逐步提高我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㈢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八、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各校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切实做到招生工作“四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结果公开。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在校门口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或显要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向家长告知学校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及录取结果。

九、规范均衡编班行为

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按规定控制班额。严禁各校组织招生考试,新生编班实行随机抽签制度,不得分“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十、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凡正式录取的新生,学校应按照国家“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要求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到区教文体局基教股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所有注册登记手续全部在网上进行;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并逐步完善学籍档案。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设定了招生计划、班额及入学年龄,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负责。

本区户籍从外地要求转回本区就读的学生,其所属的服务区域内学校应为其办理接收手续,如转入年级已达到标准班额的,学校需据实向教文体局基础教育股报告,教文体局核实后调剂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学校就读,被调剂的学校不得拒收。

十一、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

为确保雁峰区划片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本规定未明确的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执行),凡擅自违反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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