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第一批入伍新疆的政策-2018年福建第26-29批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印章领取通知

副标题:2018年福建第26-29批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印章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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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福建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的信息获悉,2018年福建第26-29批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印章已开始领取,下面®文档大全网整理了2018年福建第26-29批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印章领取通知,现整理如下,供广大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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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8年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告中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制作完毕,10月16日起各相关单位可凭授权委托书或证章持有人身份证件,至相应设区市建设局受理机构领取初始注册、增项、重新注册人员证书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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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2018年福建第26-29批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印章领取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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