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凉山州金阳县阿力人贩子_2017年四川凉山州金阳县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考聘公告

副标题:2017年四川凉山州金阳县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考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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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金阳县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个,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金阳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聘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临聘驾驶员。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1月22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各种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个人及单位在本次考聘工作中弄虚作假、报考信息失真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者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8、全国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22日至23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阳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 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与机关事业单位签定的劳动聘用合同;

  (6)所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应写明用工起始年限,用工期间考核情况)。

  (7)报名时领取《2017年金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由本人在栏签名确认)。

  (四)资格审查: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金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金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五)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自行及时查阅考试相关信息,电话通知为非必须程序)。

  (七)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公告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上发布。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50分) 、《车辆维修维护知识》(满分50分)

  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车辆维修维护知识》+ 少数民族加分

  2、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7年1月23日下午6:30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考试后1个月内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上发布。

  5、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分。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考者信息表。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17年1月22日、23日上班时间(即报名时间)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取消少数民族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再次相同的以《车辆维修维护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再次相同则加试面试(以下递补均按此程序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六、考核

  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经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违者将给予辞退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按《合同》及《协议》的约定处理。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金阳县公开考聘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733109

  监督电话:金阳县纪委监察局 0834-873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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