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3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综合研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各市统一组织。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1.2023年九年级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各科目原始卷面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以上各科满分合计680分,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2023年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满分60分,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2023年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各10分,满分共20分,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2023年我市初中升学录取总分合计760分。
2.2023年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生物学50分(其中实验操作考试1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考试成绩不计入2024年我市初中升学录取总分,但作为2024年我市省示范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
(二)考试方式
1.2023年九年级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实行纸笔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纸笔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023年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办法详见《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芜教体卫艺〔2023〕1号)。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办法详见《芜湖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规定。
听力残障学生,在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后外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外语考试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外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23年免试听力考生的外语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1.2。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2.2023年八年级学生地理实行纸笔闭卷考试,生物学实行纸笔闭卷考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为必考,分值为10分,具体考试办法详见《芜湖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具体考试办法详见《芜湖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方案》规定(详见附件2)。
(三)考试成绩的使用
初中学生毕业标准由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我市2023年九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五门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为20%,B等级为30%,C等级为35%,D等级约为12%,E等级不超过3%划定,得分率不低于60%的不得划为E等。等级为4个D以上(含4个D)即可毕业;凡有两个及以上等级为E等,补考合格后方可毕业。
2023年九年级学生已完成考试的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成绩)、信息技术三科的分数(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已进行),不计入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录取总分,但考生成绩合格作为2023年省示范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的考试成绩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为20%,B等级为30%,C等级为35%,D等级约为12%,E等级不超过3%划定,得分率不低于60%的不得划为E等。每个学科等级D以上(含D)为合格;等级为E等即为不合格。
(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五个维度:“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采用A、B、C、D等级形式呈现,其中D等为不合格等级。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详见《芜湖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暂行)》(芜教基〔2022〕23号),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用于划定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标准: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作为省示范高中录取依据之一,其中省示范高中艺体类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需达到4个C及以上;录取到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同等的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五)考试时间
2023年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六)命题
考试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体现课程标准中坚持立德树人目标的根本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自2020年起,省教育厅不再制定和发布考试大纲。
(七)阅卷
市区、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阅卷工作分别由芜湖市、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区中考全面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与市教科所共同组织,统一实施。成绩统计、数据统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
学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就读学校(报名点)到市、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招生部门登记申请成绩复核。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规范过程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中考中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方案,由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措施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命题、考试组织、考试安全、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方案、预案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意见建议,经各县市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各县市区政府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要加强舆情监控,建立快速反应和处置联动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问题。经政府同意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
(三)加强考务管理,规范考试秩序。要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信息系统(含网上报名系统)采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完整。要加强对考点和考场设置工作的统筹领导,规范考试组织程序;要加大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力度,力争标准化考场全覆盖。要细化考务人员的职责,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要完善保密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阅卷评分客观公正;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维持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平稳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四)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区要督促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安排学生提前离校,切实保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各县市区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附件2:芜湖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方案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芜湖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jyj.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321/37645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