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委工作报告_2016年纪委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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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报告一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廉政也是生产力,抓廉政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被州纪委(监察
  局)表彰为“全州纪检监察调研信息外宣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纪委(监察厅)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工作示范单位”,市纪委(监察局)也是全州获此表彰的单位;我市被表彰为“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多措并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被评为“2016年度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特色工作项目”;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经验先后被州委办公室、省委办公厅以专题简报形式推广。
  (一)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试行)》,规范行政行为,严格问责追究。全市各职能部门共制定“关于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问责办法”53个,有48人因违反规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制定了《恩施市治理违规整酒风的规定》,“抓少数人中的关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劝退违规整酒5000余户,劝退违规吃酒40余万人次,为群众减少人情开支近亿元;1名公职人员因个人吃酒受处罚,1名责任人因辖区内发生违规整酒行为受处罚,违规整酒风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服务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查找、整改自身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行为。开展了“双千评比”创“六型机关”建“百佳窗口(基层站所)”活动,对54个与发展环境和民生密切相关的科室或二级单位进行评议,并对排名后十位的评议对象进行了通报。开办了“政务热线”和“市长热线”栏目,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组织开展了首届“电视问政”活动,对市公安局等8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考问,同时积极推进后期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
  三是搭建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全年全市党员干部共为群众代办林业采伐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准生证等证件20000余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超过5000人次。继续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四个一”负责制。全年为企业代*件5000余件、服务全民创业近200次、解决民生问题1000余件,为企业节约资金150余万元。认真落实“一周办结制”。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10个市直单位窗口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核查、清理,精简保留103项。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办理各类证照21555件,即办件现场办结率达99.8%,件及时办结率达100%。
  (二)把查办案件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威慑力的“第一手段”
  创新“三全”工作模式,即案件线索全面摸排、系统办案全员参与、基层办案全程指导,确保了查办案件力度不减、势头不弱。
  一是加强投拆举报受理。全年市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上举报共计171件(次)(含上级批转的47件),均已得到妥善处理,信访办结率达100%。
  二是加强立案查处。2016年,全市共立案54件,结案54件,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8人。
  三是严查热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对崔坝镇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社保资金案、盛家坝乡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贪污公款案进行了查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把监督检查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
  全年,组织协调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检查5次;全市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567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74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374个。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了《恩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对协议供应商的行为实行年度量化考核。2016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7887.08万元,实现政府采购金额39104.25万元,累计节约资金18782.8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2.45%。
  二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出台了“六严禁、六禁止、六不准”,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行为。深入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14个市直单位在“中国硒都网”发布工程项目信息993条。重点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2016年,经市招标办备案公开招标完成的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57项,总建筑面积20.27万平方米,预算投资额3.7亿元,招标发包投资额3.6亿元。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参与调查处理金典大厦“2·27”坍塌事故、华龙村五酒店“7·15”高坠事故、崔坝茅田“3·12”交通事故,确保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四)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信号”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依托各乡(镇、办事处)财经所成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三资”实行全面代理,并将 “三资”情况全部录入专门的“三资”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避免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大力巩固“1 4 X”工作成果。在2016年的“3·8党务村(居)务公开日”活动中,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的172个村、36个社区都完成了规定议程,共有5846名村(居)民代表直接参与了此次活动,参与率达81%。
  三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了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17个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均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市纠风办对责任单位实施了跟踪督办,并限期整改。
  (五)把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源头治腐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目标”
  一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广“文化 制度 科技”工作模式,着力将市地税局、市财政局打造成“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州城10路公交车为平台,创新开展“廉政文化进车厢”活动。及时更新了州城清江岸边2500余米的“亲水走廊廉政文化长廊”。开通了“廉政硒都网”,着力打造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综合平台。
  二是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组建了“廉政硒都”宣讲团,在全市进行巡回宣讲。目前,宣讲团已开展宣讲50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000余人次。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到法院旁听庭审,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律、自省。投资40余万元,对原恩施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改造升级,基地重新开放以来,包括市“四大家”领导在内,共8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
  三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机制。2016年初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处于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及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及时谈话予以警醒,年底对17个乡(镇、办事处)和41个市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为契机,对各乡(镇、办事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顺利完成了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12月31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成立,为强化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中央、省、州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从案件查处情况来看,以权谋私谋利、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中梗阻”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部门办事仍然存在拖拉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还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等等。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6年全市党建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五个第一”的工作思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纯洁性教育,增强执行力、落实力,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狠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突出“一条主线”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恩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更加注重日常工作的检查督办。市乡同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在乡(镇、办事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在市直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或领导班子成员在现单位受到立案查处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提请市委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在分管范围内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立足“两个服务”
  “服务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要举全市之力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营造跨越式发展的新的比较优势。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以“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硬措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切实营造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
  一是服务于经济发展。继续抓好《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建立并完善软环境建设监测评估体系,正式启动软环境建设监测评估工作,加强对软环境建设的动态管理。打造“365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品牌,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力争各乡(镇、办事处)都建立起规范、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坚持重点建设项目“四个一”负责制,提倡“四零”服务(部门收费零投诉、企业经营零干扰、登记*零跑路、解决问题零距离),同时加大对服务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四个一”负责制的推进机制和退出机制。持续推进“双千评比”工作,扩大评议覆盖面,强化评议结果应用,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中梗阻”问题。继续开展“电视问政”活动,完善选题立项机制,推动电视问政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一周办结制”,全面推行市直部门行政审批职能、项目和人员“三集中”改革,打造审批服务环境。继续开展治理“违规整酒风”工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是服务于社会进步。开展专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以“农民负担监测网点”为平台,做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深化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清理工作;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狠抓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继续开办“政务热线”和“市长热线”,打造群众认可的多媒体投诉反馈平台。深入推进村(居)“三资”监管代理,积极探索盘活村(居)“三资”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三资”交易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恩施市村级“三资”监管代理全覆盖实施细则》等监管办法,促进我市村(居)“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完善“三项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愿腐的教育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的询问与质询,实现预防腐败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恩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述职办法(试行)》和《村(居)主职干部述职述廉办法(试行)》。积极推进“五务公开”,依据新修订的党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目录,强化对各乡(镇、办事处)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常规检查;充分依托公开栏、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促进市直单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培植典型,推进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厂务公开。
  二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作风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环境清明的体现,因此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意见》,以及厉行节约“五不准”、“六严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监督执行各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并借此机会,大力整治大手大脚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纪律涣散等问题。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暗访督查,通过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实情,真正做到落实规定有行动、践行规定有效果。保持追究问责的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从严惩处并予以曝光。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完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坚决惩治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等行为。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支持龙凤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加大对人员、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四)实现“四个突破”
  一是廉政教育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在全市深入开展“讲规矩、转作风、强落实、促跨越”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和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反腐倡廉红色教育基地”、“亲水走廊廉政文化长廊”等廉政教育阵地的功能。深入挖掘优势资源,开展廉政文化“一地一品”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开展好全省第14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是案件查办有新突破。继续实行案件线索全面摸排、系统办案全员参与、基层办案全程指导的“三全”工作模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强化纪委协调案件查处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全市惩处腐败的合力;建立健全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对于乡镇单独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启动办案协作区制度,确保乡镇查办案件的成效和力度。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建立违纪人员案管线索信息库,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完善办案点管理办法和安全办案制度,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力争全年委局自办案件30件,查办1至2件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加大市直单位办案力度;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大乡镇“五小”案件查办力度,继续消灭零办案乡镇。编制《恩施市案件质量标准规范》,规范案件查办行为;制定《恩施市乡案市审管理办法》,规范乡案市审工作。
  三是制度建设有新突破。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文化 制度 科技”的惩防体系建设品牌,建立惩防体系制度落实机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备案审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实施制度廉洁性评估,确保法规制度刚性运转。进一步加大“两违”清理整顿力度。严格执行《恩施市“两违”清理整顿责任追究办法》,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这里要着重强调一下,纪检组撤销后,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纪检监察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还要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室,没有条件的单位也要明确一名同志负责纪检监察日常业务工作,建立“双向联络员”制度。二是要理顺工作关系,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联系单位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所联系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查处中层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三是要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州纪委有关要求,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否决权”;各单位在进行“三重一大”决策时必须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并联系对口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员列席,否则形成的决议视为无效;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有明显争议的、存在重大分歧的,或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具有否决权,可“一票否决”暂缓形成决议;对“三重一大”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可以在关键时刻“叫停”。
  四是队伍建设有新突破。“监督者必被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这句话的丰富内涵,以“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行动更快、作风更实”为自身行为准则,真正将其融入日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树立“奋发有为、敢为人先、开放包容、勇于创新、激情干事”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打造一支反腐倡廉的“铁军”。同时,结合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要着力加强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迅速进入角色;要加大交流培养力度,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系统内有才华、有能力、有业绩、讲政治、讲奉献的干部得到重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要以“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活动为载体,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关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依然艰巨。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纪委工作报告二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廉政也是生产力,抓廉政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被州纪委(监察局)表彰为“全州纪检监察调研信息外宣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纪委(监察厅)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工作示范单位”,市纪委(监察局)也是全州获此表彰的单位;我市被表彰为“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多措并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被评为“2016年度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特色工作项目”;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经验先后被州委办公室、省委办公厅以专题简报形式推广。
  (一)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试行)》,规范行政行为,严格问责追究。全市各职能部门共制定“关于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问责办法”53个,有48人因违反规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制定了《恩施市治理违规整酒风的规定》,“抓少数人中的关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劝退违规整酒5000余户,劝退违规吃酒40余万人次,为群众减少人情开支近亿元;1名公职人员因个人吃酒受处罚,1名责任人因辖区内发生违规整酒行为受处罚,违规整酒风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服务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查找、整改自身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行为。开展了“双千评比”创“六型机关”建“百佳窗口(基层站所)”活动,对54个与发展环境和民生密切相关的科室或二级单位进行评议,并对排名后十位的评议对象进行了通报。开办了“政务热线”和“市长热线”栏目,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组织开展了首届“电视问政”活动,对市公安局等8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考问,同时积极推进后期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
  三是搭建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全年全市党员干部共为群众代办林业采伐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准生证等证件20000余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超过5000人次。继续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四个一”负责制。全年为企业代*件5000余件、服务全民创业近200次、解决民生问题1000余件,为企业节约资金150余万元。认真落实“一周办结制”。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10个市直单位窗口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核查、清理,精简保留103项。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办理各类证照21555件,即办件现场办结率达99.8%,件及时办结率达100%。
  (二)把查办案件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威慑力的“第一手段”创新“三全”工作模式,即案件线索全面摸排、系统办案全员参与、基层办案全程指导,确保了查办案件力度不减、势头不弱。
  一是加强投拆举报受理。全年市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上举报共计171件(次)(含上级批转的47件),均已得到妥善处理,信访办结率达100%。
  二是加强立案查处。20156,全市共立案54件,结案54件,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8人。
  三是严查热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对崔坝镇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社保资金案、盛家坝乡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贪污公款案进行了查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把监督检查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全年,组织协调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检查5次;全市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567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74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374个。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了《恩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对协议供应商的行为实行年度量化考核。2016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7887.08万元,实现政府采购金额39104.25万元,累计节约资金18782.8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2.45%。
  二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出台了“六严禁、六禁止、六不准”,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行为。深入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14个市直单位在“中国硒都网”发布工程项目信息993条。重点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2015年,经市招标办备案公开招标完成的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57项,总建筑面积20.27万平方米,预算投资额3.7亿元,招标发包投资额3.6亿元。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参与调查处理金典大厦“2·27”坍塌事故、华龙村五酒店“7·15”高坠事故、崔坝茅田“3·12”交通事故,确保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四)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信号”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依托各乡(镇、办事处)财经所成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三资”实行全面代理,并将“三资”情况全部录入专门的“三资”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避免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大力巩固“1+4+X”工作成果。在2016年的“3·8党务村(居)务公开日”活动中,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的172个村、36个社区都完成了规定议程,共有5846名村(居)民代表直接参与了此次活动,参与率达81%。
  三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了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17个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均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市纠风办对责任单位实施了跟踪督办,并限期整改。
  (五)把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源头治腐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目标”
  一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广“文化+制度+科技”工作模式,着力将市地税局、市财政局打造成“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州城10路公交车为平台,创新开展“廉政文化进车厢”活动。及时更新了州城清江岸边2500余米的“亲水走廊廉政文化长廊”。开通了“廉政硒都网”,着力打造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综合平台。
  二是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组建了“廉政硒都”宣讲团,在全市进行巡回宣讲。目前,宣讲团已开展宣讲50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000余人次。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到法院旁听庭审,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律、自省。投资40余万元,对原恩施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改造升级,基地重新开放以来,包括市“四大家”领导在内,共8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
  三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机制。2016年初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处于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及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及时谈话予以警醒,年底对17个乡(镇、办事处)和41个市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为契机,对各乡(镇、办事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顺利完成了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12月31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成立,为强化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中央、省、州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从案件查处情况来看,以权谋私谋利、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中梗阻”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部门办事仍然存在拖拉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还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等等。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6年全市党建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五个第一”的工作思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纯洁性教育,增强执行力、落实力,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狠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突出“一条主线”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恩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更加注重日常工作的检查督办。市乡同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在乡(镇、办事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在市直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或领导班子成员在现单位受到立案查处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提请市委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在分管范围内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立足“两个服务”
  “服务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要举全市之力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营造跨越式发展的新的比较优势。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以“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硬措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切实营造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
  一是服务于经济发展。继续抓好《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建立并完善软环境建设监测评估体系,正式启动软环境建设监测评估工作,加强对软环境建设的动态管理。打造“365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品牌,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力争各乡(镇、办事处)都建立起规范、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坚持重点建设项目“四个一”负责制,提倡“四零”服务(部门收费零投诉、企业经营零干扰、登记*零跑路、解决问题零距离),同时加大对服务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四个一”负责制的推进机制和退出机制。持续推进“双千评比”工作,扩大评议覆盖面,强化评议结果应用,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中梗阻”问题。继续开展“电视问政”活动,完善选题立项机制,推动电视问政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一周办结制”,全面推行市直部门行政审批职能、项目和人员“三集中”改革,打造审批服务环境。继续开展治理“违规整酒风”工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是服务于社会进步。开展专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以“农民负担监测网点”为平台,做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深化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清理工作;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狠抓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继续开办“政务热线”和“市长热线”,打造群众认可的多媒体投诉反馈平台。深入推进村(居)“三资”监管代理,积极探索盘活村(居)“三资”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三资”交易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恩施市村级“三资”监管代理全覆盖实施细则》等监管办法,促进我市村(居)“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完善“三项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愿腐的教育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的询问与质询,实现预防腐败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恩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述职办法(试行)》和《村(居)主职干部述职述廉办法(试行)》。积极推进“五务公开”,依据新修订的党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目录,强化对各乡(镇、办事处)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常规检查;充分依托公开栏、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促进市直单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培植典型,推进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厂务公开。
  二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作风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环境清明的体现,因此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意见》,以及厉行节约“五不准”、“六严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监督执行各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并借此机会,大力整治大手大脚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纪律涣散等问题。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暗访督查,通过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实情,真正做到落实规定有行动、践行规定有效果。保持追究问责的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从严惩处并予以曝光。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完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坚决惩治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等行为。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支持龙凤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加大对人员、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四)实现“四个突破”
  一是廉政教育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在全市深入开展“讲规矩、转作风、强落实、促跨越”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和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反腐倡廉红色教育基地”、“亲水走廊廉政文化长廊”等廉政教育阵地的功能。深入挖掘优势资源,开展廉政文化“一地一品”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开展好全省第14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是案件查办有新突破。继续实行案件线索全面摸排、系统办案全员参与、基层办案全程指导的“三全”工作模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强化纪委协调案件查处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全市惩处腐败的合力;建立健全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对于乡镇单独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启动办案协作区制度,确保乡镇查办案件的成效和力度。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建立违纪人员案管线索信息库,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完善办案点管理办法和安全办案制度,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力争全年委局自办案件30件,查办1至2件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加大市直单位办案力度;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大乡镇“五小”案件查办力度,继续消灭零办案乡镇。编制《恩施市案件质量标准规范》,规范案件查办行为;制定《恩施市乡案市审管理办法》,规范乡案市审工作。
  三是制度建设有新突破。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文化+制度+科技”的惩防体系建设品牌,建立惩防体系制度落实机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备案审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实施制度廉洁性评估,确保法规制度刚性运转。进一步加大“两违”清理整顿力度。严格执行《恩施市“两违”清理整顿责任追究办法》,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这里要着重强调一下,纪检组撤销后,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纪检监察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还要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室,没有条件的单位也要明确一名同志负责纪检监察日常业务工作,建立“双向联络员”制度。二是要理顺工作关系,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联系单位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所联系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查处中层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三是要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州纪委有关要求,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否决权”;各单位在进行“三重一大”决策时必须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并联系对口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员列席,否则形成的决议视为无效;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有明显争议的、存在重大分歧的,或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具有否决权,可“一票否决”暂缓形成决议;对“三重一大”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可以在关键时刻“叫停”。
  四是队伍建设有新突破。“监督者必被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这句话的丰富内涵,以“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行动更快、作风更实”为自身行为准则,真正将其融入日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树立“奋发有为、敢为人先、开放包容、勇于创新、激情干事”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打造一支反腐倡廉的“铁军”。同时,结合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要着力加强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迅速进入角色;要加大交流培养力度,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系统内有才华、有能力、有业绩、讲政治、讲奉献的干部得到重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要以“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活动为载体,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关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依然艰巨。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16年纪委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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