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永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登记公告[8月1日起入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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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江西吉安市永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已公布,8月1日起入学登记,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的具体安排,欢迎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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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全面化解全县中小学校大班额,大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化解工作的通知》(吉教体办字【2020】116号)、《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吉教体办字【2021】52号)、《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体办字【2023】75号)规定,现将2023年永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学报名登记的地点与时间

  1.报名登记的统一地点:永新县城西小学。

  2.对申请入学的对象进行分类

  A类:具有永新县城区户籍的;

  B类:具有永新县城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

  C类:在永新县城区购房有购房合同(在县住建局备案)、商品房销售增值税发票的;

  D类:在永新县城北工业小区内由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的合法企业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E类:在永新县城区内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的合法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

  3.报名登记时间:以上不同类别的申请入学对象分别按规定的时间申请报名登记。

  A类:8月1日;

  B类:8月2日;

  C类:8月3日;

  D类:8月4日(由招生入学工作组到城北工业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统一核查登记);

  E类:8月5日。

  以上A类、B类、C类、E类四类申请入学对象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登记的,于8月6日至7日到永新县城西小学申请补充报名登记。

  二、申请入学的条件、报名登记与入学程序

  (一)申请入学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一年级新生,以及其他年级的插班生,均可申请入学报名登记。

  1.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永新县城区户籍的;或其父母、监护人具有永新县城区户籍的(申请入学的儿童少年的户口须与父母或监护人同一户口簿)。

  2.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永新县城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或其父母、监护人具有永新县城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申请入学的儿童少年的户口须与父母或监护人同一户口簿)。

  3.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永新县城区购房合同,且有商品房销售增值税发票的;或其父母、监护人具有永新县城区购房购房合同,且有商品房销售增值税发票的(申请入学的儿童少年的户口须与父母或监护人同一户口簿)。

  4.永新县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即务工人员)(1)与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的用工企业签订了满6个月的《劳动用工合同书》(计算合同签订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2)有用工合法企业通过企业财务账户为务工人员每月发放工资满6个月的凭据(计算发放工资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3)有用工合法企业通过企业财务账户为务工人员购买社保满6个月的凭证(计算购买社保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

  5.永新县进城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即经商人员)(1)办理了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满6个月的《工商营业执照》(计算办理营业执照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2)签订了《经商租赁合同书》,并有租赁门店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3)提供经商门店(含店牌)的1张彩色七寸照片。

  (二)报名登记与入学程序

  1.报名登记。凡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入读永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分别在规定的时间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到永新县城西小学提出报名登记,同时带好入学对象的1张彩色一寸照片,并在现场领取并填写好相应的《2023年永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申请表》。

  2.资格审查。8月8日至8月10日,招生入学工作组将登记的入学对象名单和入学申请材料分类汇总,分别提供给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禾川派出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分别审核。

  3.名单公示。8月29日至30日,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园内张榜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4.报到入学。9月1日至2日,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安排学生报到入学。

  三、相关规定

  1.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学区划分(学区划分详见报名登记地点张贴的《报名工作须知》)接受相应的申请入学报名登记。已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毕业班学生不得另外申请入学登记,不准转学和借读;已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凡学籍在城区学校的学生按学区划分升入对应学区的初级中学就读。学籍不在城区学校的学生需按规定的入学条件重新申请报名登记(已核查登记城区户籍和房产证的除外),然后按划分的学区安排入读学校。

  2.规范招生办学行为。严格按限定班额招生设班,学校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招收学生,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

  3.凡永新县城区范围内新开发建设的楼盘,须通过书面形式报经县教体局同意备案,再列入永新县城区相应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

  4.凡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A类和B类的一年级新生,分别按户口簿或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的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城区相应的初中或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A类和B类的二至九年级插班生,由县教体局根据城区初中和小学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5.凡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C类、D类、E类的一至九年级入学对象,根据城区初中或小学的学位情况,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如城区初中或小学的学位不足,则按照“先C类入学对象,再D类和E类入学对象”的先后顺序,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决定学位,通过公开摇号未获得学位的,一律回户籍地的乡镇学校就近入学。

  6.凡现(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申请入学的,经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学校。

  7.凡县城新区范围内拆迁户子女申请入学的,由其父母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县城新区管委会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提出报名登记,经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学校。

  8.所有申请入学报名登记的学生对象,由其父母的1名代表前来申请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必须自觉遵守工作规定和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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