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学考试英语二:2017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复习笔记【七】

副标题:2017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复习笔记【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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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导语】《外国法制史》是一本关于外国法制史的教科书。本书是目前国内法学院外国法制史课程最主流、最畅销的教材,出版多年,重印多次,几历修订,愈臻完善。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复习笔记【七】》供您查阅。
  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法适应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要求,终于形成发达和完备的法律形式和完整的法律体系。它对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一切重要关系,都有非常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因此,它全面维护了奴隶社会的私有制,促进了商品经济关系广泛的发展;同时还维护了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保证了罗马国家机关的权力得以实现。

  罗马私法的形成和发展有自己的特点。它主要是凭借法学家的研究工作和著述以及罗马长官在解决私人间纠纷方面的司法活动来对各种财产关系进行调整。这样使得罗马法在不损坏原有的形势下,能够适应社会生活条件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基本上满足了客观需求。

  罗马法内容和立法技术更为详尽、高超和发达,它具有法理精深、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措词确切、严谨、简明和结论清晰、语言精辟凝练等特点。它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对欧洲许多资本主义法律特别是民法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

  罗马法不仅在征服地区强行推广,而且众多国家统治者出于需要也积极采用罗马法。西欧封建初期,尽管日耳曼法占统治地位,但罗马人中间和残存下来的城市法中仍保留了罗马法。一些“蛮族”国家的首脑,也编纂简明罗马法典在本国执行。整个中世纪占重要地位的教会法也不乏罗马法的影响。中期后,西欧许多国家掀起罗马法复兴运动,有的将罗马私法稍加修改,变成现行法来使用;有的吸取罗马法一些基本原则和概念、术语,借以推动本国法律的发展。当然,采用程度各不相同,意大利、西班牙、法兰西和日耳曼等国规模和程度大些,英国及南斯拉夫规模和程度小些。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罗马法影响超出欧洲,形成具有世界影响的罗马日耳曼法系。如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以《法学阶梯》为蓝本,继承罗马法,成为“典型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1900年德国民法典渊源于罗马法,更多地接受《学说汇纂》影响,有“现代罗马法”“现代学说汇纂”之称。英国普通法中契约原则、遗嘱制度和信托规则均来源于罗马法。其他如比利时、芬兰、波兰、瑞士、日本、旧中国等,也都受罗马法影响。

  综上所述,罗马法不仅作用影响于罗马奴隶制社会,也促进了新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推动着资本主义社会商品和货币关系的发展,为后世调整和保障商品生产以及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关系提供了借鉴的现成形式。作为资本主义世界两大法律传统渊源之一的罗马法,对现代资产阶级各国的法律制度,仍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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