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乐县最新招聘信息,2020年甘肃张掖市民乐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副标题:2020年甘肃张掖市民乐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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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张教发〔2020〕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原则

  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情况,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幼儿)。

  (二)公平、公开原则

  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各学校招生政策应全部公开,招生过程应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全纳平等原则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收所有具备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招生对象及办法


  (一)县直小学招生对象及办法

  1.洪水学区除城区五校外的其他小学四年级升入五年级的学生全部录入思源学校五年级。根据城镇化建设布局规划,苏庄村适龄儿童全部录入思源学校小学部就读。

  2.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生对象: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拟分为三类:

  A类: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城关镇户籍且在城区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B类: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城关镇户籍但在城区无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或在城区(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但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非城关镇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

  C类:除A、B两类适龄儿童外其他常住城区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1)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情况,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2)学校对报名儿童材料核查无误后,采用如下顺序招收:

  ①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城关镇户籍且在城区有固定房产家庭的A类儿童优先招收入学,若报名的A类儿童数超出学校计划招生数,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

  ②A类儿童招收后有剩余学位则优先招收B类儿童,若报名的B类儿童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未被招收的B类儿童将根据城区小学实际招生情况和容量进行适当调剂。

  ③A、B类儿童招收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招收C类儿童,若报名的C类儿童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未被招收的C类儿童将根据城区小学实际招生情况和容量进行适当调剂。

  ④城关镇户籍户口入户时间或迁入城关派出所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须满一年。

  3.凡2020年秋学期申请转入城区小学就读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由洪水学区和思源学校小学部视班额情况予以接纳,思源学校招收满额后,由教育局和洪水学区协调,视城区五校班额情况予以接纳。洪水小学、金山小学不得接收新转入学生。

  (二)洪水学区城区五校招生对象及办法

  1.乐民小学

  (1)小学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生对象:乐民村、戎庄村适龄儿童,幼儿大班在北城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学校附近小区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①优先招收乐民村、戎庄村的适龄儿童。

  ②在乐民村、戎庄村的适龄儿童全部招收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招收2020年春学期在北城幼儿园大班就读的非乐民、戎庄村的适龄儿童和学校附近小区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可提前进行预报名,若预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收人数,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

  (2)幼儿园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生对象:乐民、戎庄村适龄幼儿,学校附近小区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幼儿。

  招生办法:

  ①优先招收乐民、戎庄村的适龄幼儿。

  ②在乐民、戎庄村的适龄幼儿全部招收后仍有剩余园位则招收在学校附近小区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幼儿(可提前进行预报名,若预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收人数,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

  2.八一小学

  (1)小学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生对象:八一村、马庄村适龄儿童和学校附近小区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①优先招收八一村、马庄村适龄儿童。

  ②在八一村、马庄村适龄儿童全部招收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招收2020年春学期在八一幼儿园大班就读的非八一村、马庄村的适龄儿童和学校附近小区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可提前进行预报名,若预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收人数,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

  (2)幼儿园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生对象:八一村、马庄村适龄幼儿和学校附近小区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幼儿。

  招生办法:

  ①优先招收八一村、马庄村适龄幼儿。

  ②在八一村、马庄村适龄幼儿全部招收后仍有剩余园位则招收学校附近小区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幼儿(可提前进行预报名,若预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收人数,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

  3.城关小学

  (1)小学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生对象:城关村适龄儿童和城关幼儿园大班毕业的儿童、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①优先招收城关村适龄儿童。

  ②在城关村适龄儿童全部招收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招收2020年春学期在城关幼儿园大班就读的非城关村适龄儿童和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可提前进行预报名,若预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收人数,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

  (2)幼儿园招生对象及办法(只招收大班幼儿)

  招生对象:城关村适龄幼儿和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幼儿。

  招生办法:

  ①优先招收城关村适龄幼儿。

  ②在城关村适龄幼儿全部招收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招收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幼儿(可提前进行预报名,若预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收人数,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

  4.民族小学

  (1)小学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生对象:益民村适龄儿童和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①优先招收益民村适龄儿童。

  ②在益民村适龄儿童全部招收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招收在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2)幼儿园招生对象

  益民村适龄幼儿和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幼儿。

  5.新丰小学

  (1)小学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生对象:新丰、红光、石沟、南湾、老号、黄青、新墩、刘山村适龄儿童和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①优先招收新丰、红光、石沟、南湾、老号、黄青、新墩、刘山村适龄儿童和新丰幼儿园大班毕业的适龄儿童。

  ②在上述村适龄儿童全部招收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招收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2)幼儿园招生对象

  新丰、红光、石沟、南湾、老号、黄青、新墩、刘山村适龄幼儿及学校附近有固定房产家庭的适龄幼儿。

  (三)工业园区学校招收服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幼儿;农村小学、幼儿园根据学区确定的服务片区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幼儿。

  (四)民办幼儿园招收城区符合条件的A、B、C类幼儿。

招生计划



招生时间


  城区中小学新生预报名时间为8月25日,正式报名时间为8月28日。园区学校和农村小学、幼儿园报名时间为8月28日。

工作要求


  1.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宣传、审核、登记、调查、公示等各环节人员责任。

  2.各中小学新生须持毕业证和户口本进行报名,各校(园)报名时必须对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等证件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学校、幼儿园招生报名时必须严格审查,资料不全或资格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并告知家长原因,学校、幼儿园要做好相关记录。

  4.对于个别小区住户房产资料不全的,学校、幼儿园要入户调查确定其房屋产权和实际居住的真实性,并在相关部门做进一步核实。核查材料必须经核查人员、校(园)长及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

  5.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入学(园)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全部入学(园),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各学校、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园)请求,确因民族等特殊原因有入学(园)困难的,由教育局予以协调解决。

  6.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主动与所属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摸清服务片区内适龄幼儿、儿童、少年底数,及时动员未按时报到的适龄幼儿、儿童、少年报名入学(园)。

  7.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区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8.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依据本方案要求做好招生入学(园)工作,不得自行设置入学(园)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幼儿能入学(园)就读。

其他事项


  1.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积极落实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本、父母劳动合同、租房协议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暂住证等证件到符合入学(园)条件的学校、幼儿园报名。

  3.城区小学、幼儿园若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等监督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统一协调到其他小学或民办幼儿园就读。

  4.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生,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幼儿)入学(园)。

  5.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限度复学、最严标准防控”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继续严格落实“分学段、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师生返校和新生报到注册时间。

违纪处理


  1.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班额上限人数,坚决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和56人以上的大班额;不得按学习成绩分快慢班或重点班、非重点班。幼儿园不得超出规定班额招生。如有违反,将追责到底。

  2.对招生过程中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幼儿园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3.对伪造各种证件的学生监护人,扣留证件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生退回应就读学校(园)。

  4.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入学(园)工作平稳有序。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各校(园)招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若发现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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