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云南昆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欢迎大家的关注。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招委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做好全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服务好禄劝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
(一)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按照《昆明教育现代化2035》的要求,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布局布点调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变化,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等带来的挑战,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和改扩建,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就学需求,提前分析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户口、居住地、学校规模、交通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费学位,做到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盲点,确保应入尽入。
(二)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继续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继续实施“三名”工程,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落实脱贫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等贫困学生救助政策。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特殊家庭、孤儿、患重大疾病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切实做好烈士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及以上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的入学工作。驻艰苦边远二类及以上地区现役军人子女需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继续落实水源保护区户籍人口就学优惠政策,继续做好教师子女入学、亲兄弟姐妹入小学的照顾政策。
(四)继续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继续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报名数据,认真分析学生结构、就学需求、学位供给,提前研判热点、难点、矛盾点、风险点、隐患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入学顺序,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种矛盾,维护好社会稳定。
(五)继续做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工作。凡已办理昆明市户籍落户手续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就学待遇,由迁入地政府统筹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入学;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昆明市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由迁入地政府按“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就读。
(六)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乡镇中心校要根据残工委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情况,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逐一核查,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部安排入学,确保应入尽入。县特殊教育学校可接收6—15周岁中轻度弱智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任何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积极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七)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按照“谁审批、谁主管”和“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严禁有偿招生和升学虚假招生宣传。要严格落实《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籍随人走”政策,严禁“空挂学籍、买卖学籍”等违规行为。2021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八)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牢固树立常态化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双线十人制”“动态归零督查制”“闭环工作机制”和“四步法”要求,认真落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脱贫家庭适龄子女不因贫辍学。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做好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实时更新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及日常管理相关数据。健全在校学生特别是脱贫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防控辍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关注单亲家庭、学困生等特殊群体学生,防止复学后辍学。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2.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全县三周岁适龄幼儿3600人,计划新生入园3528人,入园率达98%以上。
(二)入园年龄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至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不得招收未满三周岁的幼儿入园就读。
(三)班级编排
幼儿园编班以确保安全,便于管理,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幼儿园平均每班不超过30人编班。
(四)招生范围
1.县幼儿园(屏山路园区)招14个小班共420人,招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幼儿:(1)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省市驻禄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子女;(2)屏山街道、崇德街道机关在职在编职工子女;(3)屏山街道七队户籍居民子女;(4)屏山街道、崇德街道范围内国有企业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2.屏山一幼招10个小班共300人,招收户籍和固定住所在屏山街道南北街(县幼儿园招生范围除外)的居民子女。
3.屏山二幼招6个小班共180人,招收户籍和固定住所在南塘河以南片区,包括咪油村、马家庄村、云龙水库移民一至五社区的居民子女。
4.屏山三幼招5个小班共150人,招收居住在掌鸠河以东旧县社区小龙潭片区具备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今年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继续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以各幼儿园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县城区外其余各乡镇(街道)幼儿园招生入学由各中心校安排。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
(五)相关规定
禁止公办幼儿园(学前班)以“小小班”“特长班”等名义招收非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任何幼儿园以“保证到某小学就读”的进行欺骗性招生宣传,扰乱招生秩序。
3.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全县小学计划招生4257人,适龄儿童均可入学,入学率达100%。
(二)入学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备案后,延缓1年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三)入学原则及招生范围
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下同)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入学”。实行“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按每班45人下达。
1.县城学校招生规定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固定住所在县城各小学划定范围的,优先安排入学,报名时提供户口本和住房产权证明(户籍在划片范围的可不提供产权证)。
(2)禄劝户籍但不在县城小学划片范围,在县城租房居住的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县城幼儿园毕业的,可依据县城小学招生满员情况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小学入学。
(3)外县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县城租房居住、有固定工作、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有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禄劝当地购买社保(养老保险或医保)一年以上(以缴费记录清单为依据),其子女符合入学年龄的,依据县城小学招生满员情况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小学入学。
2.县城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县城学校(含屏山小学、民族小学、思源学校、红军小学及屏山中心校)一年级实行划片招生。招生范围如下:
(1)屏山小学
计划招生13个班585人。招收户籍或父(母)亲住房在县城南街、北街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范围:禄劝县城掌鸠河以西、南塘河以北,南至大松树村、北至英子龙村所属片区。
(2)民族小学
计划招生12个班540人。招收户籍在咪油村委会咪油村、永平村,旧县社区练甸村,地多村委会岩上、岩下、柏一、柏二、团山、小花龙6个原角家营小学招生的村小组,角营村委会董家营、小辑麻、大庆村、河东庄、角营村、大栗园村的适龄儿童。父(母)亲住房在屏山街道鼎城佳园、彝城新都、世纪中心、阳光尚居、三溪温泉小镇、凤家古镇小区的居民子女。
(3)思源学校(小学)
计划招生3个班135人。招收户籍或父(母)亲住房在云龙水库移民一至五社区、马家庄村的适龄儿童以及屏山二幼大班毕业幼儿。具体招生范围:南塘河以南,东至咪油村,西至武定木果店村所属片区。
(4)红军小学
计划招生11个班495人。招收户籍或父(母)亲住房在禄劝县城掌鸠河以东,东华村、河畔尚居以北,迎春里、客运站以南,东至小龙潭、砚瓦、绿槐村所属片区的适龄儿童。
红军小学除上述招生范围之外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可安排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5)屏山中心校
屏山街道辖区内上述学校划片范围以外的适龄儿童,由屏山中心校安排就近入学。
秀河小学可接收部分县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崇德小学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接收有一定音乐爱好和特长的小学四年级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家长和学生自愿前提下统一办理转学到崇德小学就读。
3.乡镇学校招生
各乡镇小学一年级的入学由乡镇中心校负责安排。招收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在本乡镇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
(四)报名登记办法
1.县城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集体报名。报名儿童应具有本园的学籍并实际就读,年龄不足的不得登记上报。
2.县外幼儿园毕业需回禄劝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户籍或住房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的,8月1日—5日携带户口册、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招生办进行认证;户籍或住房不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的8月10日前到户籍地小学报名入学。
3.乡镇小学的报名入学工作。各中心校在7月15日前将学校入学的报名时间、辖区各校点招生范围、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等向社会公布,并于8月10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工作,8月15日前完成入学安排并向家长发放本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的入学通知书。
4.初中一年级入学工作
2022年全县小学毕业生4446人,初中计划招生4446人,适龄少年均可入学,入学率达100%。
(二)入学安排
初中入学实行“一校单点或一校多点、九年一贯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以实际居住地),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根据禄劝初中校点布局和学校办学条件,县城初中由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乡镇初中实行小学毕业生直升或报名登记入学,招生原则上按每班50人下达。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规定如下:
县城初中招生范围:
2022年招收初中学生的县城学校有以下5所:禄劝一中、禄劝民族中学、屏山中学、秀屏中学、思源学校。
1.禄劝一中初中班
计划招3个班共计150人。其中50人招收在红军小学实际就读3年以上的六年级毕业生(由红军小学等额推荐);50人优先安排南村户籍,学籍在红军小学并实际就读3年及以上的六年级毕业生;2022年禄劝一中初中班招收50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1)学籍在红军小学并在红军小学实际就读3年及以上的六年级毕业生,学生及家长可向红军小学提出申请,由红军小学制定推荐方案等额推荐50人到禄劝一中初中班就读。推荐名单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县招生办统筹安排。
(2)南村户籍,学籍在红军小学并实际就读满3年及以上的六年级毕业生,学生及家长可向红军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册和户口本原件交县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安排到禄劝一中就读。
2.民族中学初中班
计划招3个班共计150人。其中100名招收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县招生办按民族生比例分配到各中心校、小学推荐。2022年禄劝民族中学初中班招收50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100名农村少数民族生由各中心校、小学根据分配名额,在报名就读民族中学民族班的学生中推荐。
3.屏山中学
计划招11个班共计550人。招收户籍或父(母)亲住房在以下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1)屏山街道南街、北街社区(掌鸠河以西、南塘河以北,西至大松树村,北至英子龙村);(2)掌鸠河以西、南塘河以南的彝城新都、鼎诚佳园、咪油村、世纪中心、阳光尚居、永平村所属片区;(3)英子龙、南甸村,官庄(上官庄、下官庄)、荣发村。
4.思源学校初中班
计划招11个班共计550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安排到思源学校就读。
(1)云龙中心校所属小学的云龙乡户籍小学毕业生。
(2)户籍在云龙水库移民一至五社区、马家庄村的小学毕业生、思源学校小学毕业生。
(3)掌鸠河以西至崇德街道范围(岔河三队、大桥头、大咪拖、羊槽、马鞍山、硝井、官田、崇德、小湾、七星庄、角家营、大栗园、董家营、小揖麻、凤家古镇)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4)分配到全县各中心校、小学150名农村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由各中心校、小学综合评价推荐。
(5)乌蒙乡、雪山乡户籍,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到思源学校初中班就读的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6)在县城务工、经商人员在县城租房居住(县外户籍人员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有居住证、暂住证),其子女在县城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学校学位差缺情况安排就读。
5.秀屏中学
计划招18个班共计900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安排到秀屏中学就读。
(1)红军小学、屏山中心校秀河小学、崇德小学(思源学校招生范围以外)的毕业生。
(2)乌蒙乡、雪山乡户籍,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到秀屏中学就读的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3)在县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县外户籍人员应持有2022年3月31日前在屏山街道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依据学校学位差缺情况安排就读。
6.乡镇中学
县城学校以外的各乡镇初级中学招收本乡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在本校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雪山乡、乌蒙乡的小学毕业生,学生和家长可自愿选择在转龙镇中学、秀屏中学、思源学校初中班就读。
(三)报名登记办法
1.县内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报名。
2.县外就读要求回禄劝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户籍或固定住所在屏山街道范围内的,家长于8月1日—5日携带户口册、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到县招生办报名登记,招生办按上述学校招生范围安排就读;户籍或固定住所不属屏山街道范围的,8月20日—9月1日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学报名,由学校接收就读,名册上报县招生办。
(四)入学规定
1.户籍或固定住所在屏山街道、崇德街道,按划定范围安排入学。
2.禄劝县内屏山、崇德街道以外户籍在县城务工租房居住人员,依据县城初中学校招生满员情况,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
3.外县户籍在县城务工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明(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务工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依据县城初中学校招生满员情况,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
4.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可向所在中心校(小学)提交自愿到县城规定学校就读民族班的申请。县招生办依据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乡镇中心校(小学),各乡镇中心校(小学)要制订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推荐方案,方案应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等额推荐。推荐方案及被推荐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后,于7月20日前送交县招生办。
5.各乡镇中学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必须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学校盖章后发放;民族班的民族生分配到县城学校就读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到县城学校就读的学生,《新生入学通知书》由县招生办盖章发放。
6.学校和县招生办严格按审批过的新生分配名册注册学生学籍,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已分配到其他学校的学生到本校就读。未按分配入学的学生,学籍原则上办理在原分配学校,所有资助和其他资金以学籍划拨,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擅自接收学生就读的学校校长及当事人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7.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服务,确保按时入学,对确实无法入学的残疾学生学校应安排送教上门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拒绝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到初中学校就读。
5.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评价、消除大班额
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按省、市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发展状况与成长过程,继续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严格控制增量、逐年消除存量”的原则,逐步消除大班额。对已存在的大班额实行销号管理。确保2022年底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
6.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招生入学工作
县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招生入学工作,强化管理,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定期研究并妥善处理好我县中小学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建立长效协调工作机制,确保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明确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职责,统筹配置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制定招生入学、复学、保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充分考虑党的xx大和COP15第二阶段会议召开的实际情况,坚持稳字当头、稳字求进,尽量保证招生政策的延续性,尊重历史,为大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完善应急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和社会稳定。
(二)优化服务,推进“阳光招生”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工作流程。要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县教育体育局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知晓招生入学政策新变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7.严肃纪律,全面强化监督检查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在2022年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进一步完善监督问责机制
县教育体育局将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依法履行规范办学的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或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要建立违规办学行为与办学许可证年检、招生计划挂钩制度,视违规情况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黄牌警告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县教育体育局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后,结合新学期开学检查工作,对中小学执行和落实《义务教育法》“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等具体情况,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督促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2022年9月20日前检查落实情况将报市教育体育局。
教育督导机构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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