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桓公十七年翻译:国学左传之《桓公十七年、桓公十八年》阅读

副标题:国学左传之《桓公十七年、桓公十八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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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癸巳,葬蔡桓侯。及宋人、卫人伐邾。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乃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场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陈。


  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


  桓公十八年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酉,公之丧至自齐。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传】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


  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


  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


  秋,齐侯师于首止;子亹会之,高渠弥相。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


  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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