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考试重点:
主要考查内容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承运人的损害赔偿义务,二是运输合同的解除问题。
◇重点法条:
《合同法》第 293 条、第 302-303 条、第 308 条、第 311 条、第 313 条、第 315 条。
客运合同:
(一)成立规则 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另有交易习惯除外
(二)承运人的义务
1.对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
→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人身损害,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即不论承运人对该损害是否有过错),但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损害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
(2) 损害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对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也承担相同的无过错赔偿责任
2.对旅客托运物品毁损、灭失的赔偿义务
→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物品的毁损、灭失,也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但以下三种情况导致货物损失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3.对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赔偿义务
→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的毁损、灭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即仅在承运人对该毁损、灭失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 真题链接:
【04 多 57】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A.一旅客因制止扒窃行为被歹徒刺伤
B.一旅客在客车正常行驶过程中突发心脏病身亡
C.一失恋旅客在行车途中吞服安眠药过量致死
D.一免票乘车婴儿在行车途中因急刹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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