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范围
1.廿里镇中心小学,罗老师,13676619983
2.杜泽镇中心小学,方老师,13957021693
3.高家镇中心小学,蒋老师,13575654068
4.高家镇安仁小学,吴老师,13675718445
5.大洲镇中心小学,唐老师,13675719255
6.衢江区横路小学,汪老师,13867035802
7.后溪镇中心小学,蓝老师,13505700133
8.湖南镇中心小学,童老师,13957031995
9.黄坛口乡中心小学,杜老师,15857097109
10.莲花镇中心小学,刘老师,13706702414
11.全旺镇中心小学,余老师,15857071720
12.上方镇中心小学,梁老师,13750703295
13.云溪乡中心小学,杨老师,15257015471
14.峡川镇中心小学,叶老师,13757033571
15.周家乡中心小学,王老师,13575646258
2.基本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就近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三、免试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公民同招原则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3.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与第一监护人同户、未注册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衢江区。
2.第一监护人持有衢江区自有产权住宅。
3.持有《浙江省居住证》(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实际居住在衢江区。
4.在衢江区域内企业工作已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或工作满3个月。
衢江育才小学(以下简称育才小学):衢江区第一小学、衢江区第二小学、衢江区实验小学3校片区内的划片生:学区户籍生(不含接管学校户籍生)、学区房户生、城中村改造拆迁生、安置地在大学区内的共富大搬迁随迁子女,以及政策保障生、自有产权住宅生、祖辈房产生和中途落户生可兼报。
城东学校(暂名):2023年新设立的公办学校,招收一年级新生,其计划全部用于统筹生的录取。
围棋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招生:
衢江区第二小学为衢州市围棋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根据《衢州市体育局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围棋体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体〔2022〕8号)文件精神,符合衢江就读条件的“衢州市围棋后备人才选拔赛”幼儿大班组比赛成绩前20名的学生,可自愿报名衢江区第二小学,报名时选择“政策保障生”类。
二、公办初中
与第一监护人同户、未注册有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衢江区。
2.第一监护人持有衢江区自有产权住宅。
3.持有《浙江省居住证》(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实际居住在衢江区。
4.具有衢江区小学学籍。
5.在衢江区域内企业工作已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或工作满3个月。
衢江锦绣中学:衢江区第一初中、衢江区实验中学片区内的划片生、政策保障生、自有产权住宅生、祖辈房产生、中途落户生、云溪和浮石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3所小学(衢江区第一小学、衢江区实验小学、衢江区第二小学)连续读满6年及3所小学读满5年分流到衢江育才小学合计读满6年的学生可兼报。
围棋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招生:
衢江锦绣中学为衢州市围棋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根据《衢州市体育局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围棋体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体〔2022〕8号)文件精神,符合衢江就读条件的“衢州市围棋后备人才选拔赛”小学六年级组比赛成绩前10名的学生,可自愿报名衢江锦绣中学,报名时选择“政策保障生”类。
衢江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招生办法:
衢江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简称少体校)设在衢江区第一初级中学,其招生由学校向区教育局报送招生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按方案招生。报名人数、术科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时,不降低要求补足,多余计划转为衢江区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计划。
三、民办学校(衢江杭州育才中学、衢州新世纪学校)
从符合衢江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儿中招收。
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可报名衢江杭州育才中学,未被录取的参加衢江区公办学校统筹录取。
4.报名时间
5.报名办法
提醒:
1.未办缓学的小学超龄儿童需在老师帮助下完成网上报名。
2.所有就读对象都要求网上报名,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在6月5、6、7日三天上班时间到附近学校在老师帮助下完成网上报名。
3.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报名;符合多类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类报名,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不得变更报名类别。
4.兼报衢江锦绣中学、育才小学的,先填报基本信息,再填报公办学校信息,完成后有“我要报衢江锦绣中学”、“我要报育才小学”的提醒,符合条件要兼报的勾选。
5.报名民办学校的,先填报基本信息,再填报公办学校信息,完成后有“我要报民办”的提醒,需报民办学校的点击进入,填报民办志愿。
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衢江教育”微信公众号近期将推出的微信。
6.招生计划
每班不得超过45人,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原则上每班控制在40人以内,详见发布在衢江政务网的招生文件。
二、初中
每班不得超过50人,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原则上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详见发布在衢江政务网的招生文件。
三、民办学校
经核定面向衢江招生的民办学校计划为:
1.衢江杭州育才中学(初中):4个班180名
2.衢州新世纪学校(初中):4个班160名
7.录取程序
2.“政策保障生”的招生程序。符合省、市招生方案规定的保障对象,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口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区教育局集体讨论决定。需由市直学校接纳的“政策保障生”,向市相关部门申请,统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需由衢江区接纳的市级相关“政策保障生”,由市教育局与区教育局协商统筹安排。“政策保障生”录取名额从接纳学校相应的招生计划中核减。“政策保障生”需逐级申报、审核,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招生结束不再安排政策保障生入学事项。
3.民办学校按志愿分批录取。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向衢江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录取工作,录取按照志愿分步分批进行。第一次录取在第一志愿填报该学校的学生中进行,志愿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通过派号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若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从第二志愿填报该学校未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中录取,志愿人数超过计划数的,通过派号录取。派号录取实施全程录像,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录取名单公示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在报名平台缴费确认,未缴费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4.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不予支持,确有特殊原因的,视学位情况列入最后一批统筹安排。未兼报公办学校又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回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列入最后一批统筹。
8.录取办法
学校录取批次顺序:
民办初中(衢江杭州育才中学、衢州新世纪学校)——衢江锦绣中学(公办初中)、育才小学(公办)、围棋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少体校——其他公办学校。
被前面批次学校录取后就不能参加后面批次学校录取,特别注意:衢江杭州育才中学是民办的,录取批次在前,而衢江锦绣中学是公办的,符合条件的两所学校可以兼报,但被衢江杭州育才中学录取后,就不能参加衢江锦绣中学录取。同样,衢江锦绣中学与衢江第一初中、衢江实验中学符合条件的可以兼报,但衢江锦绣中学录取在前,如被录取,就不能参加衢江第一初中和衢江实验中学的录取(报名人数不足,需另统筹的学生与衢江第一初中、衢江实验中学同步统筹安排),请家长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择。
一、衢江锦绣中学与育才小学
政策保障生录取后,审核通过的报名学生中,报名数未超剩余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剩余招生计划用于统筹生的录取;审核通过的报名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号办法录取。具体时间与办法另行通知。
未被录取的,参加其他公办中小学录取,录取时不受影响。
二、其他公办中小学
1.划片入学:学区房户生(学区内儿童少年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的;要求报名房产小学6年、初中3年内未安排有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学区户籍生(户籍出生申报即在学校学区内)、城中村改造拆迁户子女、下山出库脱贫户子女、共富大搬迁随迁子女按划定学区入学。
2.随机派号(初中):在3所小学(衢江区第一小学、衢江区实验小学、衢江区第二小学)连续读满6年及3所小学读满5年分流到衢江育才小学合计读满6年和云溪户籍小学毕业生,随机派号到衢江区第一初级中学和衢江区实验中学就读。
3.政策保障: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营商企业高管骨干子女,同一对法定夫妇合法生育的具有衢江户籍的第三孩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
4.统筹安排:
(1)自有产权住宅生:指户籍地址与报名房产地址不一学生。按衢江户籍——持有实际居住衢江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柯城户籍——未办居住证的批次顺序统筹安排,同一批次按取得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
(2)祖辈房产生:指房产为就读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符合划片要求,并且要求房产所有人、第一监护人、就读者三者户籍一直在同一户口本。按购房先后顺序(排序方法同自有产权住宅生)统筹录取。
(3)中途落户生:指户籍中途迁入学区且与第一监护人同户。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录取。
(4)未办理缓学手续的超龄儿童(小学),统筹安排。
(5)务工经商生:指第一监护人具有有效积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实际居住在衢江区内;B.衢江区域内企业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缴纳社保分数不少于3分(缴满6个月)且继续在缴,或有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按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录取。
(6)其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实际居住在衢江区人员;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仅有衢江小学学籍需就读初中的。
(7)在衢江区域内企业工作已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或工作满3个月。
三、民办学校
凡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最多自主填报2个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根据自己的选择明确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按志愿分步分批进行,当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录取;当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则通过电脑随机派号录取。派号时间与办法将在“衢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微推。
9.其他事项
2.适龄残疾少儿入学:盲少儿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167096);聋哑少儿到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3854063);中重度智障少儿到区启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2290168);轻度智障和除盲聋哑外智力正常的其他残疾儿童正常报名,由录取学校安排随班就读;生活不能自理需专人护理的残疾儿童正常报名,由录取学校负责学籍管理,教育局安排专业机构送教上门。
3.外地回原籍就读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与本地生源享有同等权利;若错过报名时间或报外县(市、区)未就读而回原籍的,按错过报名时间列入最后一批统筹。
10.工作要求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工作。
二、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严禁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学校要尊重学生报读意愿,不得干扰学生家长志愿填报。要严格收费政策,在学生报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拟录取名单须公示无异议后,经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及外来经商创业人员子女要做好接纳招收工作,确保其按时入学就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学校要严守招生纪律,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将视情况予以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停止当年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三、坚持招生原则,反对不正之风
参与招生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坚决反对和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参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严格计划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五、加强宣传力度,实施阳光招生
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区电视台、《今日衢江》及“衢江发布”“衢江教育”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信箱)等信息,接受学生和家长咨询,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招生结果要在第一时间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以上方案以衢江区教育局下发的衢江区2023年秋季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文件为准,由衢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提醒:任何可通过暗箱操作入读某校的,都是诈骗,提醒广大家长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与报名,谨防各类招生诈骗。
咨询电话:0570-3838909
投诉电话:0570-3838951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0570-383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