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济南市起步区秋季中小学转学须知[8月1日-4日提交转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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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山东济南市起步区秋季中小学转学须知正式发布,8月1日-4日提交转学材料,下面®文档大全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转学的具体事项,供各位家长参考,更多中小学转学的资讯,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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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起步区2023秋季转学事宜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我们特在此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咨询,欢迎拨打各学校转学咨询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本须知解释权归起步区社会事业部教育体育办公室所有。

  一、转学申请条件及提供的材料

  (一)市民子女

  1.申请条件:

  起步区直管区四街道(分别为大桥、崔寨、孙耿、太平四街道,以下简称“起步区辖区”)户籍学生。

  2.提供的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

  (2)学生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当户口簿中监护人与学生关系不明确时,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向新建小区配建学校提交转学申请的,还需提供住房证件(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随迁子女

  1.申请条件:

  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持有起步区辖区范围内居住证连续6个月以上。

  (2)在起步区辖区内合法务工或依法经营连续6个月以上。

  (3)在起步区辖区内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且2023年8月31日前经综合验收交付)。

  2.提供的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当户口簿中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不明确时,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3)起步区辖区范围内居住证。

  (4)务工人员需提供在起步区辖区内劳动合同及济南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经商人员需提供起步区辖区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提供相关运营手续。

  (5)住房证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随迁子女”是指非起步区辖区户籍的学生。居住证、务工或经商材料、购房材料三者任意满足其一即符合要求。“连续6个月以上”是指截至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

  二、注意事项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小学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手续。

  2.随迁子女申请转学,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且满足申请条件的准予办理转学;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审批。

  3.提交社保信息时,如果参保单位不属于我区单位,但实际在我区工作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4.如所购房屋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名下,须学生与房屋产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且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在济无房证明。

  三、转学流程

  1.材料提交时间:8月1日至8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登记。

  2.转学结果通知:将于8月30日前,由接收学校通过家长预留的联系电话通知。

  学校转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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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电话:66604553,666045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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