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慧城市简介
从在建智慧城市的分布来看,我国己初步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中西部四大智慧城市群。智慧城市作为一种新型城市发展形态和治理模式已被社会群体广泛认可和接受,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推动着城市的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
1)智慧城市建设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
2)新技术持续赋能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3)城市治理现代化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
4)智慧城市群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
5)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模式助力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
2.基本原理
1)强调“人民城市为人民”,以面向政府、企业、市民等主体提供智慧化的服务为主要模式;
2)重点强化数据治理、数字孪生、边际决策、多元融合和态势感知五个核心能力要素建设;
3)更加注重规划设计、部署实施、运营管理、评估改进和创新发展在内的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
4)目标旨在推动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经济、精神文明五位一体的高质量发展;
5)持续推动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3.核心能力要素
智慧城市的五个核心能力要素密切关联且相互影响,但不可互为替代,均是开展新一阶段智慧城市整体、局部乃至具体项目建设、运行需要关注的核心能力要素。对核心能力要素解释为:
1)数据治理:围绕数据这一新的生产要素进行能力构建,包括数据责权利管控、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其开发利用等。
2)数字孪生:围绕现实世界与信息世界的互动融合进行能力构建,包括社会孪生、城市孪生和设备孪生等,将推动城市空间摆脱物理约束,进入数字空间。
3)边际决策:基于决策算法和信息应用等进行能力构建,强化执行端的决策能力,从而达到快速反应、高效决策的效果,满足对社会发展的敏捷需求。
4)多元融合:强调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动态性及其融合的高效性等,实现服务可编排和快速集成,从而满足各项社会发展的创新需求。
5)态势感知:围绕对社会状态的本质反映及模拟预测等进行能力构建,洞察可变因素与不可见因素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从而提升生活质量。
根据智慧城市参考基本原理,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内容主要面向城市治理、惠民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相关城市场景构建服务能力,为政府、企业、市民等提供服务。服务场景的构建,不仅仅需要技术与平台、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共性技术支撑能力构建和数据要素支撑,也需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运营体系的建设,同时还离不开产业环境、信息环境等环境的支撑。
4.成熟度等级
1)一级(规划级):应围绕智慧城市的发展进行策划,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等,初步开展数据采集和应用,确保相关活动有序开展。
2)二级(管理级):应明确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原则、目标和实施计划等,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多领域实现信息系统单项应用,对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实施管理。
3)三级(协同级):应管控智慧城市各项发展目标,实施多业务、多层级、跨领域应用系统的集成,持续推进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换,推动惠民服务、城市治理、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的融合创新,实现跨领域的协同改进。
4)四级(优化级):应聚焦智慧城市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基于数据与知识模型实施城市经济、社会精准化治理,推动数据要素的价值挖掘和开发利用,推进城市竞争力持续提升。
5)五级(引领级):应构建智慧城市敏捷发展能力,实现城市物理空间、社会空间、信息空间的融合演进和共生共治,引领城市集群治理联动,形成高质量发展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