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山西吕梁离石区幼升小招生工作方案和学区划分,欢迎大家的关注。
为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2〕7号)等法律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总体要求
2.基本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认真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合理确定招生计划与服务片区范围,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施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初中3年内、小学6年内只能享有1个学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坚持规范有序原则。全区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网上报名、同步招生。建立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管,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四)坚持常态保学原则。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责任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科技局备案。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坚持阳光诚信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招生规则,畅通申诉受理渠道,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招生秩序,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离石区小学入学就读,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离石区户籍;
2.具有离石辖区幼儿园园籍。
3.具有离石辖区居住证(截止2022年6月30日)或其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初中
应届小学毕业生在离石区初中学校入学就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离石区户籍;
2.具有离石区小学学籍;
3.具有离石辖区居住证(截止2022年6月30日)或其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工作流程
符合入学条件申请在离石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按离石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登记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离石区人民政府网或扫描离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二维码,登录“离石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录入,完成报名。家长可自行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可就近到信息登记服务点进行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将对登记的户籍、居住证、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验证和比对,验证通过的方可注册和完成信息登记。详见《离石区2022年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通知》。
(二)公布计划
1.招生计划
合理调控民办中小学办学规模,结合办学条件、生源数量、审批轨制、办学水平,确定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
2.片区划分
按照“尊重历史、合理划分、相对就近”的原则,综合学校分布、办学规模、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分布状况、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组等合理划定公办中小学服务片区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民办学校原则上在离石区域内招生,未经吕梁市教育局书面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公办学校
1.学校现场审核
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携带与登记信息一致的户籍、房产、居住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离石区2022年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学校现场审核证件。
审核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学位情况依批次进行。同一批次的按房产、户籍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审核录取。具体审核录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离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实际居住的,安排在房产地址对应服务学校审核入学。
第二批次:非离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实际居住的,安排在房产地址所在片区相对就近的学校审核入学,不得择校。
第三批次:离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的,视片区内学位情况,安排在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审核入学,不得择校。
第四批次:非离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入学,不得择校。
户主或房产证所有人是隔代亲属的(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属同户同住的,安排在房产地址对应服务学校审核入学。
2.教育科技局组织复审
在学校完成初审的基础上,由教育科技局组织对入学相关证件进行复审。现场审核和复审通过的予以录取;未通过的,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民办学校
1.公布简章
民办学校可根据教育科技局招生日程安排,发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办学特色等。招生简章必须报区教育科技局审核备案。
2.网上报名
选民办学校的,必须进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离石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按照流程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能到民办学校就读。
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关闭后,没有选报民办学校的,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学校。
3.录取办法
(1)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阶段连续就读满三学年(以后逐步递增至6个学年)且学籍在本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直升本校初中。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招生平台网上信息登记并选报本校。直升后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2)注册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中小学校,全部实行注册入学。
(3)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中小学,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依派位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有学生未报到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按序号依次递补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绑定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派位仪式由区教育科技局统一组织。
(4)录取结果审核。民办中小学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与录取学校签订就读协议,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参与派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根据相对就近原则以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五)特殊群体
1.政策优惠对象入学。按规定落实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的教育优待对象,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教育科技局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拆迁搬迁子女入学。新城建设、主城区改造拆迁户,原则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居住地入学有困难的,在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易地搬迁户子女,在政府统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与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对待;非政府统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视片区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以残联备案的名册为依据,零拒绝、全覆盖分类入学。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的,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
4.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入学。乡镇、街道中心校做好父母外出务工情况、监护人变化情况登记;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建立关爱机制,保障留守儿童全部入学。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少年入学。由乡镇、街道中心校负责摸清具体情况,建立台账,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杜绝因贫失学、辍学。
6.随迁子女入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分配入学”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民办学校的学位,入学后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
(六)开学流程
1.新生报到
审核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学校公布录取新生花名。监护人收到由“离石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发送的新生报到短信通知后,按短信通知要求去相应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2.均衡编班
全区范围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需按照“学生随机编班、教师抽签带班”的要求,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均衡编班仪式须在督导人员、家长代表等的监督下进行。
3.按时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按照“离石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发送的入学通知要求,按时入学入班就读。开学未报到入学的学生和请假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当天向区教育科技局报送具体名单。
4.建立学籍
学生学籍以学校为单位,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以“离石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录取名单为准,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未通过平台录取的学生,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招收借读生、掐尖招收转学生等行为。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报告尚未报到的小学毕业生,严防辍学。
5.工作要求
(二)实施阳光招生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区政府网站、离石融媒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报名条件、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电脑派位、随机均衡编班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也要诚实守信,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坚决杜绝登记虚假信息的投机取巧行为,自觉遵守相关招生政策,共同维护招生秩序。
(三)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咨询点、家长接待室等多种方式,向家长充分、细致宣传和解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要通过举办家长报告会、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引导家长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消除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四)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入学信息登记、证件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确需现场提交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工作,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同时优化招生入学环节,充分利用网络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严禁招收未在招生平台登记信息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不得拒绝接收电脑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招收非起始年级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按照同时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在本校三年审核定向生资格。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六)压实工作责任 。校长为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坚决查处弄虚作假、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七)强化监督管理。按照“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问责”的原则,区教育科技局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导范围,成立招生工作督导组,选派驻校督导人员,对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及我区招生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追责问责。
(八)及时预警提示 。根据我区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的关注和预期。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超班额等违规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广泛宣传,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为党的xx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0358-8218812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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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石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
2.离石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及学校服务范围
3.离石区2022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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