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湖北荆州沙市片区2017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发布,®文档大全网现将原文发布如下:
沙教基〔2017〕14号
沙市片区2017年秋季小学新生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做好沙市片区2017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确保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荆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沙市片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依法实施小学新生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在荆州市教育体育局领导下,沙市片区内小学招生工作,由沙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生学校作为招生主体具体实施。民办学校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行自主招生。
(二)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原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要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划片方式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原则,对没有配套小学的新建小区、空间跨度很大的社区居委会和小学布局密集的社区居委会实行多校划片。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合理的划片,按教育部所规定的片区调整的程序,本着更便民和更体现就近入学原则,由沙市区人民政府召开听证会进行调整。划片方式采用网格划定和随机派位相结合(新建小区的回迁户不参与随机派位)。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片区相对就近入学。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测试方式录取新生。
(三)“两个一致”原则
各小学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沙市城区适龄儿童到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入学。廉租房和公租房户主子女以其廉租房和公租房所属片区为主。空户、挂户及集体户等“人户分离”的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沙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学校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报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四)通知入学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按照2017年度学校招生计划数,对每位新生发放由学校和区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共同验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入学报名和注册学籍。
三、招生对象
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适度放宽。
四、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薄、房产证、出生证、有效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幼儿手册及学校所需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对应片区学校登记,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片区划分见附件一)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在沙市城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2 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凭证、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证以及有效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
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就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进行登记,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学位已满,可到沙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南102室)登记,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学位的学校统筹安排其入学。如果因城市教育容量有限,所有小学均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地完成义务教育。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各小学有权拒收。
(三)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尊重家长和入学儿童意愿,妥善接受片区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片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政策照顾类学生入学办法
烈士、现役军人、荆州市荣誉市民、引进的高科技人才、投资商、援藏干部等子女入学,持本单位和市区两级政府验章的入学申请函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后,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可向区教育局报告并拒收。
(五)居住在我区的外籍和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对父母户籍在本地,子女户籍在港澳台或境外,提出入学申请的,由沙市区教育局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六)乡镇学生入学办法
乡镇学校按既定招生范围摸清适龄儿童特别是留守适龄儿童基本情况实行免试通知入学(片区划分见附件二)。
(七)片外生入学办法
对于招收各类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招收片外生。片外生的招生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但必须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沙市区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和批准。
(八)拆迁生入学办法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必须持有正式有效的拆迁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等证明材料。属原拆原迁且符合原居住地片内生条件的(限于拆迁前出生的儿童),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划片入学,也可在迁入片区入学;属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在安置地所在片区入学,如果学位不够,也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属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在原片区学校就读。
五、相关规定
(一)严肃招生程序。严格按照2017年招生文件规定办法组织入学。
(二)严禁选拔招生。严禁任何学校采用测试或变相测试的方式选拔学生。
(三)严格控制择校。严格控制招收荆州区、开发区及沙市区乡镇学生到中心城区学校就读。严格控制相邻片区学生择校。
(四)严禁超计划招生。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五)严禁超班额招生。在2017年秋季招生中严禁产生新大班额班级。
(六)严禁非通知入学。按照2017年度学校招生计划数,对每位新生发放由学校和区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共同验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入学报名和注册学籍。
(七)严格平行分班。按平行分班原则对新生进行电脑随机编班。
(八)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申报新生学籍要认真审查,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严禁弄虚作假。
(九)严格“预防接种审核报告”查验。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将预防接种纳入儿童入学报名程序。入学时需交《沙市区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红色联)到学校存档。
(十)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小学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法规意识、基本政策、基本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今年招生工作中的年龄把控、划片调整、各类新生的招生办法、操作程序等政策性很强的内容要作为重中之重,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建工作专班
各小学在招生期间要组建由一把手牵头的工作专班,压实主体责任。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招生简章。要增强法制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要维持正常招生秩序,对于无理取闹、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学校要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责任意识
要把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服务民生、清正廉洁、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各小学应提前进行片内学生摸底调查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造假现象,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验,一经查实,须将所招学生清退,并对相关人员问责。各小学要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严禁上交矛盾。
(四)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学校必须与相关人员签订《廉洁书》(一式二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交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核发新生入学通知书时核查)。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时间安排
(一)2017年8月24-25日,各小学对拟招适龄儿童登记审核。
(二)2017年8月26日上午,学校上报拟录取新生名册和各类学生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2017年8月26-27日,基教科统筹随迁子女等其他特殊情况类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核发通知书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2017年8月28日下午,各小学到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102领核准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并最终确认新生名册。
(五)2017年8月29日,学校通知或送达新生录取通知书给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委托人。
(六)2017年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名注册。
附件:
1、2017年沙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片区网格图(供参考)
2、 2017年沙市区乡镇小学新生招生片区分配表
3、“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样本(学校自行印制)
4、沙市区义教招生工作廉洁书(学校印制)
2017年8月8日
沙市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沙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片区网格图
学校 |
所属社区或村组 |
荆江小学 |
武德路(1-4)、九曲桥(1-5)、北湖路(第1-6、9)、江津西路(3、4、6) |
江华学校 |
白云路(1-6)、宝塔、太岳、十方庵(1-10)、迎喜门(8-11)白云桥(1-5) |
北三小 |
洪院(7、8)、荆襄河(1-8)、公园路(1-3) |
青莲巷小学 |
绿化村(1-11)、迎喜门(1-7)、公园路(4-6)、兴盛街(1-6)、荆江亭(1-10)、瑶草、五一路 |
新沙路小学 |
凤台坊(1-6)、惠工街(1-11) |
黄家塘小学 |
黄家塘(1-7)、文化坊(1-6)、文化宫(1-9)、长港(1、2、6) |
洪垸小学 |
植物园(1-5)、东岳(1-3)、滨湖(1-7)、洪垸(1-6、9-12)、长港(3-5)、蛇入山(1-6),玉龙桥(4-7) |
北一小 |
燎原新村(KFQO17-KFQO23)、高湖台(KEQO24-KFQO33)、孙家河(KFQ01O-KFQO13.其中 KFQ007原胜利5组居民2008前入住子女)、东苑(1-7)、 |
北二小 |
杨林堤路(1-8)、朝阳社区(1-3)、跃进路(4-8)、海洪、肉联路(1-6) |
大赛巷小学 |
梅台巷(1-6)、江汉(1-8)、健康巷(2-8) |
张家三巷小学 |
永红(2、3),青龙台、玉和坪、工农村(6-9)、文星楼 |
区实小 |
永红(1、4、5)、石闸门(1-9)、十六中宿舍、红门路(1-5)、玉龙桥(1-3) |
红星路小学 |
章华台(1-5,)、工农村(1-5)、王板桥、玉桥(1、3、4、6),周梁玉桥(2、4、7网格的一部分)、跃进路(1、2)红星路(1-9) |
张居正小学 |
北菱(1-4)、北帆(1-3)、北莲(1-2)、北荷(1)、张居正,江津西路(1、2、5) |
荆棉学校 (小学部) |
季家台(1-11)、胜利(1-2)、周梁玉桥社区(1-10)、玉桥(KFQO44、KFQO45、KFQO46、KFQO47、KFQO48、KFQO50、KFQO53) |
东联小学 |
月堤路(1-6),孙家河(原二居) |
钢管厂学校 |
翠湖苑、荆东新村、幸福新村)、跃进村 |
文星中学 (小学部) |
朝阳(4-6)、豉湖路(1-5)、柳垸(1-5)、银海(1-8) |
注:1.本着就近入学原则,按教育部片区调整的程序,沙市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 8月4日召开了听证会,对部分没有就近入学的片区进行了调整。
2.华侨城、沙市天地、上海公馆等新建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继续在北二小和文星中学实行多校划片随机派位。
附件2:
2017年沙市区乡镇小学新生招生片区分配表
学区 |
学校 |
所属社区或村组 |
观音垱 学区
|
观音垱小学 |
豉湖村、枪杆村、铁剅村、皇屯村、观音垱村、观音垱集镇、新阳村。 |
宜阳中心小学 |
宜阳村、朱场村、金鸡村(金鸡村汉宜铁路以南划归观音垱小学招生) | |
泗场中心小学 |
泗场村、文岗村、三洲村、天星观村、坮林村(原北河村1.2.3.7组划归宜阳中心小学招生) | |
丫角小学
|
河桥村、丫角村、皇陵村、坮林村(原泥港村划归泗场中心小学招生) | |
岑河学区 |
岑河小学 |
陈龙村、沙口村、集镇街道、工业园、岑河林场、岑河村、白渎村原谷湖村、金色华庭、福岑馨居 |
南桥小学 |
岑河村原三岔村、桂花村、木垸村、定向村、江东首府 | |
西湖小学 |
东湖村、西湖村、张场村、种养新场、白渎村(不含原谷湖村) | |
关沮学区 |
关沮一小 |
关沮村、白水村、合心村(3、4组)、长湖管理处 |
关沮二小 |
杨泗村、清河村4、5、6、7、8组 合心村1、2、5、6、7、8组 | |
关沮三小 |
凤凰村(1—10组)、江河村( 1—13组) 清河村( 1、2、3、10、11组) 岳桥村(1—5组)、江河渔场 | |
立新学区 |
张沟小学 |
立新乡所辖村组、工业园、小区 |
锣场学区 |
锣场学校 |
锣场镇所辖村组、集镇、工业园 |
附件3:
存 根
录字第 号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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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年龄 |
| |||
父亲 |
|
工作单位 |
|
电话 |
| |||
母亲 |
|
工作单位 |
|
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
审批机构 |
|
录取学校 |
| |||||
2017年8月 28日
录字第 号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祝贺您的孩子成为小学一年级新生。请您于2017年8月31日持通知书带孩子到学校报名。
愿我们共同努力,让孩子快乐学习,茁壮成长。
学校(盖章):
2017年8月28日
附件4:
沙市区小学招生工作廉洁书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日 |
|
户口所在地 |
| ||||
家庭住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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