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解析: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7)

副标题: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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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论述题 本部分共2题,50分

  七、(本题25分)

  案情:某省一个死刑犯在上诉期间看到了一则新闻,新闻的内容是一个高中生不幸患上了肾衰竭急需换肾,该死刑犯就主动提出捐献器官。他提出来这个请求之后,医院帮助做了比对,非常符合,各方面条件都非常好,但是在准备捐献的过程中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却通知不能做器官移植,理由是被告人动机不纯,这就引发了争议。

  请你对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 500字。

  八、(本题25分)

  案情:2003 年2 月17 日下午,河北游戏玩家李宏晨登陆"红月"游戏时意外发现,仓库里的所有装备不翼而飞,其是包括3个头盔、1个战甲、2个靴子等虚拟物品,而丢失这些装备意味着游戏很难继续进行。向警方报警,但警方以技术力量不足为由拒绝立案。后经查证,2003 年2 月17 日12 时55 分左右,这些装备是被一个叫ShUillu0011 的玩家盗走了,李找游戏经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涉,但该公司拒绝将盗窃装备者Shuiliu0011 的真实资料交给李,无奈之下,李以游戏运营商侵犯了他的私人财产为由把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提出1 万元的精神赔偿请求。北极冰公司在法庭上不同意赔偿请求,他们认为李宏晨没有证据证明装备是被盗走的,另外虚拟物品的赔偿标准缺乏法律依据。请就网络虚拟财产发表你自己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 字。


  第三部分:论述题。本部分共2题,50分

  七、(本题25分)

  一个死刑犯要求捐献自己的器官去拯救一位垂危病人的生命,这应该是一件好事,但是法院却以被告人动机不良为理由驳回了这一请求。我认为法院的做法不光是不通人情的问题,而且还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首先从程序上看,法院有没有权力下达这个通知。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行使着国家的审判权。具体到刑事案件中,法院的任务是正确地定罪量刑,对于与定罪量刑无关的问题人民法院无权裁决。此案中死刑犯要求捐献器官,并不涉及到案件的审判,因此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驳回请求的通知是越权行为,是无效的。

  其次从实体上看,人民法院驳回死刑犯请求的理由在实体法上也是不成立的。人民法院认为该死刑犯之所以要求捐献器官,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刑,因此他的动机不纯。然而我国刑法规定只要行为人有一般立功表现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没有要求考虑行为人的动机。该死刑犯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立功表现之一,即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因此无论该死刑犯的动机如何都可以得到宽大处理,人民法院的驳回理由缺乏法律依据。

  再次,从权利自由的角度看,捐献自己的器官是任何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白由,任何机关在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情况下,限制这些自由都是违法的,人民法院也不例外。特别是在器官资源紧缺的情况卜,自愿捐献器官的行为不但没有侵犯他人利益,反而是在为社会做好事,这种情况下更是应该支持的。在押死刑犯的基本****没有被剥夺,他自愿为急需换肾的中学生捐肾,理所当然应该允许。

  虽然从多个角度来看人民法院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但是我国没有二审诉讼期间死刑犯人捐献器官的先例,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文可供参考,这是法院顾虑的主要原因。虽然对一般人来说,法律不禁止就可以做,但对于公权来说,法律没有规定就说明没有授权。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就无法可依了。因此,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应尽快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来解决这个问题。

  八、(本题25分)

  虚拟财产是否具各法律保护的价值,是法律规范这一社会关系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应当从经济和法律保护的意义两方面分析。

  1.经济方面的价值。虚拟财产这种特殊的电子数据应视为一种商品。"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而虚拟财产这种电子数据,能给网民带来精神的愉悦,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玩网络游戏就是的证明。从这一点就可以证明虚拟财产是具备使用价值的。"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从这个角度石,虚拟财产是具备价值的,因为,网络用户用现实货币购买了这种数据,而购买就是一种交换行为,通过购买这一行为就体现出作为商品的价值。

  2 、法律保护虚拟财产的意义。现今的网络以前所末有的速度发展,然而对现实问题,再完备的法律也无法将现实社会规范的详尽无遗。这样就会造成对网络社会规范的法律空白。通过对虚拟财产这一网络社会问题的法律调整,就可以让法律关注网络,加快网络方面立法的发展,让法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另外,通过保护虚拟财产权也可以使公民的新生的这种合理权益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和救济。

  目前,当虚拟财产受到佼犯时提供的保护措施很不完善,导致许多网民在白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得不到及时的救济。这样使得公民的合法利益得不到维护,也使得网络社会不健康的发展。主要问题表现如卜:

  1.缺少一个快速有效的解决网络纠纷的机构。正因为缺少这样的机构,使得网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很难寻求有效的救济。对于这个问题,建立网络仲裁机构和网络监管机构,是一个不错的设想。由于网络可以不受地域的限制,距离已不再是人们交流的障碍。这种便利的联系方式,可以引起网络社会关系极其复杂,人数极其庞大。另一方面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基于网络产生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也必然越来越多。如果仅靠法院来处理这些纠纷就显得效率太低。因此,必须建立能高效率处理网络纠纷的机构来处理这类案件。而仲裁这种方式就能符合这些要求。

  2 、缺乏相关的法律。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较为滞后,在现行法律中,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并没有对虚拟则产的合法地位做出明确的规定。相关法律的出台,才是保护虚拟财产的坚实后盾。

  3 、虚拟财产的交换,转让缺乏规范的环境。交易不规范也是虚拟财产权受到侵害的一个方面。在网络环境下,那些痴迷于游戏的用户为提升游戏人物的娱乐性,不惜重金购买其他玩家的各种装各道具。在这样的交易中,有的支付了现金却得不到约定的装备,有的付出了装备却又收不到对方应付的钱。这些都说明虚拟财产的交易需要一个管理、规范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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