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福建南平邵武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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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近日,福建南平邵武市发布了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引起广泛关注。据悉,该意见将为当地的中小学招生工作带来重要的变革和改进,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更多中小学的招生资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后续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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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市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3〕2号)等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邵武市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幼儿、小学、初中三类招生对象:

  第一类对象。①户籍在招生范围内,且住、户一致的(法定监护人应有100%独立产权,下同);②住、户不一致的,以户为主,但户口在服务区内应三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以前入户,实小需出生入户)。

  第二类对象。①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有住房房产;②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房房产(提供不动产信息证明),但其实际共同居住的祖辈在服务区内有住房房产(祖辈指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第三类对象。户口不在我市城区,且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房房产,但在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实际居住人员随迁子女。

  (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按委托或指定监护人的住户情况认定。)

  幼儿、小学、初中招生照顾政策:

  对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台胞、南平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志愿者、高层次人才、税收突出贡献和重大项目企业员工等市委市政府相关奖励政策照顾对象的子女,可按本人意愿给予政策照顾。

  政策照顾对象为提前批招生,于7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审核认定,部门汇总后于7月31日前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条件须提供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下同。

  一、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新生2600人。其中城区公办园:实幼小班200人,水幼小班220人,一幼(东南商业城园)小班72人,一幼(古山溪园)小班125人,托幼中心小班175人、中班35人,实幼第一分园小班240人、中班40人,实幼第二分园小班200人,实幼第三分园160人。

  第二幼儿园、晒口幼儿园、其他农村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园自主招生,就近入园。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2.城区公办园:面向昭阳、通泰、水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第一类对象或第二类对象。

  (三)招生办法

  1.省级示范园实验幼儿园、水北幼儿园招生。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于7月26日—8月5日网络报名,8月6日—7日资格审核。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于8月14日上午在实验小学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录取名单随后在录取园公布。

  2.第一幼儿园(东南商业城园)、第一幼儿园(古山溪园)、托幼中心、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实验幼儿园第三分园招生。(未被实幼、水幼录取的幼儿可选择该6所园中的一所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8月6日—15日网络报名,8月16日—17日资格审核。若申请报名人数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数,则该园于8月24日上午在实验小学电脑派位录取,录取名单随后在录取园公布。

  双胞胎和多胞胎参加随机派位作为整体视为一号,随机派位如果录取则全部录取,未录取则全部不予录取(下面条款涉及“随机派位”参照本条款执行)。

  二、小学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市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3460人,其中:实小290人、昭小350人、通小350人、通小分校300人、熙小150人、东小250人、实小新天地分校300人、第二实小300人、水小200人、实小水北分校300人、晒口善德中小学50人、八一希望小学300人。

  其他农村小学按服务区组织所有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三类主要招生对象,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分类招生、统筹兼顾、突出片区、维护稳定”的办法进行招生。在确保第一类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第二类招生对象入学(该类对象中监护人房产者优先)。在安排好第一类、第二类招生对象入学的基础上,通过自愿报名结合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好符合条件的第三类招生对象入学。

  1.实验小学招生。采取划区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服务区内第一类招生对象和户籍属昭阳、通泰、水北三个街道办事处范围的服务区外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26日—8月5日网络报名,8月6日—7日资格审核。在完成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招生任务的情况下,若有剩余学位,则招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服务区外生源。若服务区外申请人数超过剩余计划,则于8月14日在该校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派位录取名单随后公布。

  2.昭阳小学、通泰小学、熙春小学、实小新天地分校、东关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招生。采取划区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8月6日—15日网络报名,8月16日—17日资格审核。该6所学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第一类和第二类招生对象不得跨区报名,服务区外的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三类招生对象均可选择该6所学校中的1所网络报名。

  若该6所学校服务区内的第二类招生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对该类对象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经电脑派位招生未被录取的服务区内招生对象,视其他学校学位余额情况,就近安排入学。

  若该6所学校完成服务区内招生对象后还有剩余学位,则招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外适龄的三类招生对象。若登记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则于8月24日在实验小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派位录取名单随后在录取校公布。

  3.水北小学、实验小学水北分校、通泰分校、八一希望小学招生。采取划区招生的办法,8月16日—8月25日网络报名,8月26日—8月27日资格审核。因超额未被录取的招生对象和实际生活在城区要求就读的其他对象,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初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市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3100人,其中:实验中学560人、六中570人、六中城南分校600人、四中400人、五中200人、七中200人、晒口善德50人、八中200人。

  其他农村初中负责组织服务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三类主要招生对象,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参照城区小学招生办法进行。

  1.实验中学、六中招生。采取划区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该2所学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第一类和第二类招生对象不得跨区报名,服务区外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下同)范围内其余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可选择其中1所有学位余额的学校报名。7月26日—8月5日网络报名,8月6日—7日资格审核。

  若其中一所学校的第二类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派位录取名单随后在录取校公布。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第二类招生对象转至另一所学校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再次对该类对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未被录取人员可安排至城区其他学校就读。

  若服务区内的第一、第二类招生对象招收后,学校还有剩余学位,则面向符合条件且申请登记的区外三类对象招生。若申请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于8月14日在实验小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派位录取名单随后在录取校公布。

  2.四中、六中城南分校招生。采取划区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该2所学校服务区内的第一类和第二类招生对象不得跨区报名,城区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三类招生对象可选择其中1所有学位余额的学校报名。服务区内、外学生于8月6日—8月15日网络报名,8月16日—8月17日资格审核。

  若其中一所学校的第二类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派位录取名单随后在录取校公布。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第二类招生对象转至另一所学校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再次对该类对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若服务区内第一类、第二类对象招录后还有剩余学位,则面向上述申请登记的符合条件的区外三类对象招生。若申请登记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将于8月24日在实验小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派位录取名单随后在录取校公布。

  3.五中、七中、八中招生。采取划区招生的办法,8月16日—8月25日网络报名,8月26日—8月27日资格审核。四中、六中城南分校服务区内未被录取的第二类对象和实际生活在城区要求就读的第三类对象,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四、高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市本级计划招收高中阶段(含职业中专)新生2160人,闽北高级技校及外地学校预计招生900人。

  1.普高招生计划。我市普高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600人,其中:一中700人(自主招生45人、统招生305人、定向生350人),四中450人(艺体生45人,统招生405人),七中450人。

  2.一中定向招生计划。按一中招生计划的50%,根据各初中校九年级中考报名人数占全市比例进行分解,实行定向招生。各初中校定向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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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本市辖区2所中职学校计划招生1190人。(1)邵武职业中专计划招收560人,设置幼儿保育、汽车运用与维修、精细化工、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电子技术应用、学前教育、数字媒体艺术、药剂、中药学、机电一体化等11个专业。其中:与高职院校联办五年专计划招收200人(机电一体化35人、学前教育50人、数字媒体艺术35人、电子商务35、中药45人);(2)闽北高级技工学校计划招收630人,设置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维修、数控加工、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化工工艺、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无人机应用技术、美术绘画、幼儿教育、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动画制作、电子商务、会计等15个专业。

  (二)照顾政策

  根据《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3〕2号)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执行如下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享受加3分照顾,至2031年后取消。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享受加3分照顾,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地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享受加3分照顾。

  5.驻军部队军人子女2021-2025年享受加5分照顾;2026年起取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在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2021-2025年享受加5分照顾;2026年起取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享受加5分照顾。

  8.“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获得中央军委表彰(含中央军委机关十五部门、原四总部中,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表彰)、省级及以上军地联合表彰等军人的子女”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的子女”享受加27分照顾。

  9.烈士子女(含公安烈士子女)享受加50分照顾。

  10.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含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的军人的子女)享受加50分照顾。

  11.照顾政策说明

  (1)享受高中阶段招生照顾政策的对象,仅限于应届初中毕业生。

  (2)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以量化方式计入中考投档总分。

  (3)考生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

  (4)凡享受按政策照顾的考生,必须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提供相关原始证明,经我市有关行政部门确认签字盖章,交由学校汇总公示后,于5月15日前送达市招生考试中心,逾期不予办理。

  (5)政策照顾的申请办理,按原规定和程序实施,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落实,并于5月26日前将“注意录取”花名册报送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复核备案,有关证明材料由审核部门备存。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照顾,且在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32分后,再参加择优录取。

  (7)享受中考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按《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驻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理。原《南平军分区政治部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联〔2016〕1号)中与上文不相符的内容,按该通知执行。

  请各校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审查负责制,加强加分考生信息公示,确保我市高中阶段招生照顾政策精准实施和中考中招工作平稳有序。

  (三)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填报志愿要求

  (1)填报志愿时间: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填报时间:6月28日上午8时—7月2日下午6时,逾期不再受理。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志愿不允许修改。2023年起,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不再组织线上志愿补报。

  (2)志愿设置

  ①提前批:南平一中武夷新区高中部及其他经审批允许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学校列入提前批。

  ②第一批:普通高中设八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邵武一中(代码8101,含定向);第二志愿不填报;第三志愿、第四志愿填报邵武四中(代码8104)、邵武七中(代码8106)。

  ③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

  ④第三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八个志愿。

  (3)有关要求

  ①2023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分设高中志愿与职业院校两类志愿进行填报。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填报其他高中学校志愿,未被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按高中志愿录取。

  ②凡报考需通过面试录取高职院校和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在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面试)志愿栏填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③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上所填报的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志向和意愿的信息,须确保学校和代码选择填报准确无误,凡错选、漏选、未保存、填报错误等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本市高中录取条件及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南平市集中统一录取,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在我市报名、且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高中阶段招生的投挡分由“文考总分”和“照顾分”相加组成。中考成绩卷面原始分、科目换算分和招生录取总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我市高中校录取办法如下:

  录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定为C级及以上;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成绩和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目成绩均为D级及以上。

  投档分含中考总分、政策照顾加分或往届生扣除分。2023年中考总分分值为800分,含语文数学英语3科原始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原始分的90%,化学原始分的60%,道德与法治、历史2科原始分的50%,生物、地理2科原始分的30%(以上6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

  (1)一级达标校邵武一中录取

  录取办法:按自主招生、统招生、定向生的顺序录取。

  ①自主招生:经报请南平市教育局核准,2023年邵武一中面向本市自主招生1个实验班共45名,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自主进行。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另行公布。学校要严密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已被确认为自主招生资格对象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高中招生录取。

  ②统招生录取办法:在具备我市录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级要求的考生中,在第一志愿填报邵武一中,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面向全市择优录取305人。

  ③定向生录取办法:在本校报考且在本校就读或在市外就读回本市服务区学校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定向生资格。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在第一志愿填报邵武一中,同时具备以上“录取条件”,且投档分不低于统招线50分(若线上生源不足,经报请南平市教育局批准最低降分分值可下调至70分)的具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中,按学校分配定向名额,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023年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不少于50%;2024年比例提高到不少于60%,2025年比例提高到不少于70%。

  (2)二级达标校邵武四中录取

  录取办法:按特长生招生、统招生的顺序录取。

  ①特长生招生:经报请南平市教育局核准,2023年邵武四中面向本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45人(体育特长生20人,美术学科15人,音乐、舞蹈学科各5人)。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自主进行专业测试。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另行公布。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南平教育局备案。学校要严密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已被确定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未达到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中考成绩设定要求的,一律不予确认录取,但允许根据其填报的其他高中学校志愿参加中招投档。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其剩余计划数转入统招计划。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原则上也不予办理转学(特殊情况需转入南平市其他高中校,须达到该高中校当年高中最低统招录取线)。

  ②统招生录取办法:在具备我市录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计划数和报考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面向全市择优录取。

  (3)三级达标校邵武七中录取

  在具备我市录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计划数和报考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面向全市择优录取。

  (4)严控最低录取控制线。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南平市中考总分在第65%位学生的分数。往届生从中考录取总分中扣32分后再参加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各高中学校均不得招收南平市划定的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录取的学生。各高中校招生计划若未完成,不予补录。

  (5)如中考录取最低分数并列且线上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优先录取顺序为: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地理、生物10科总分高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4科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数学2科成绩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6)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于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的2日内,向市招生考试中心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由市招生考试中心随后统一向南平市基教中心上报放弃名单。

  (7)根据《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告》(闽发改服价〔2020〕588号)规定,学生不再缴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中考以县(市、区)为考区,依省、市相关规定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由南平市统一组织的答题卡扫描费、阅卷费原则上将按各辖区参加考试的学生数比例,由县、市财政分级承担(市属校原则上由市级财政承担。具体分担另文明确)。由教育局提请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五年制高职与中职录取

  1.五年制高职招生一律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不允许线下招生。招生对象为当年度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情况下,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体育、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一律采取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按考生填报中职学校志愿择优录取。网上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再组织实施补报名录取的办法招生,具体由各中职学校汇总报告南平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3.凡报考需面试学校、专业的考生,考生必须自行了解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4.凡报考职业院校招生计划中有特别要求(身高、视力等)的学校、专业,考生结合身体情况,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5.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按上级文件执行。

  五、报名方式

  根据《南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入学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城区新生招生报名工作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执行(即片区内生源线上报名、学校审核通过,政策性招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第三类招生对象通过线下方式报名)。线上报名操作指导另行通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另行安排。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各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做好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和解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招生总量和班生规模。如出现在招生服务范围内超出招生计划生源的应及时向市招生考试中心报告,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安排。

  3.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费用。

  4.家长登记报名所提供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户籍、房产、务工、经商等资料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所报学校录取资格。

  5.入学对象所提供的登记报名材料,由相关学校组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审核。审核人员必需在报名人员留存下来的材料上签字,以备后续核查。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税收突出贡献和重大项目企业员工的子女照顾入学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由发改部门审核,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经市招生委员会认定后方可安排入学。此类企业如没有需照顾的本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或名额有剩余,空余名额自动取消,不得赠予外单位或部门。如违反规定,将予以通报并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同时对已入学人员做退学处理。

  7.高中校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招收学生,不得以寄读名义变相招收学生。

  8.严肃执纪问责。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组织招生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予以约谈整改、全市通报处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9.“工作意见”公布之后,若福建省、南平市等上级有关部门有新的文件和规定,则按上级有关部门新的文件和规定执行。

  七、本意见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处理。

  招生咨询电话:6322821、6324492(招生考试中心)、6323227(教育局初教股)、6335366(教育局中教股)

  邵武市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服务区:

  小学:

  1.实验小学:八一路以东,小东门路以西,五一九路以北,溪南路以南。

  2.昭阳小学:小东门路、五四路(五一九路至熙春路路段)以东,熙春路(五四路至城垅里路段)以北,五一九路(五四路至小东门路路段)、溪南路(小东门路至大中里巷路段)以南,大中里巷、城边巷、新春巷(李刚路至古城路段)、城垅里以西。

  3.东关小学:大中里巷、城边巷、新春巷(李刚路至古城路段)、城垅里、华光路(熙春路以南路段)以东。

  4.通泰小学:熙春路以南,华光路以西,古山溪以北,福寿西路以东及通泰开发区。

  5.熙春小学:五四路以西,熙春路以北,五一九路向西至八一路向北至富屯溪向西至越王大桥以南,福寿西路以东。

  6.实小新天地分校:白渚路以西,古山溪(严羽公园至白渚桥段)右岸,八一南路(严羽大道以东至白渚路段)以北及严羽大道1号和凯旋世家二期。

  7.第二实验小学:白渚路(北起白渚桥,南至蔚蓝方舟小区,原邵泰线)以东,古山溪(白渚桥以东至熙春东路路口)以南的区域。

  8.通泰小学分校:白渚路(八一南路以南段)、古山溪(严羽公园至寿山大桥段)和福寿西路以西(不含凯旋世家二期和通泰开发区),八一南路(严羽大道以东至白渚路段)以南(不含严羽大道1号)的通泰街道行政管辖区域。

  9.水北小学:机坪路至水北大街向东至太阳 城边巷沿太保路以东。

  10.越王小学:机坪路至水北大街向东至太阳 城边巷沿太保路以西(本招生服务区生源2023年纳入水北小学招生)。

  11.实小水北分校:水北街道水东-社区、紫云桥社区辖区。

  初中:

  1.四中:华光路、小东门路以东的昭阳街道辖区。

  2.六中:华光路以西、八一路以东、五一九路以南、古山溪以北。

  3.实验中学:富屯溪以南,小东门路至五一九路向西至八一路向南至古山溪以西,月山关路(福寿西路以西段)、邵沿公路城区段以北,福寿西路(月山关路南段)以东的通泰街道辖区。

  4.六中城南分校:邵沿公路、月山关路(福寿西路以西段)及古山溪(寿山大桥至熙春东路路口)以南的通泰街道行政管辖区域。

  5.五中:水北街道辖区内的水东、紫云桥、桥头社区。

  6.七中:水北街道辖区内的越王社区、车家园社区、王宝段社区、小西门头社区、太保路社区、飞机坪社区、水北社区。

  2023年邵武市税收突出贡献和重大项目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照顾条件:

  1.上年度纳税达3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工业、商贸、旅游、建筑类等企业,或年纳税达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主选择1个本企业员工(必须在职2年以上,下同)的子女,享受招生照顾政策。

  2.上年度纳税达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工业、商贸、旅游、建筑类等企业,或年纳税达3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主选择2个本企业员工的子女,享受招生照顾政策。

  3.上年度纳税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商贸、旅游、建筑类等企业,可自主选择3个本企业员工的子女,享受招生照顾政策。

  4.新引进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总投资在2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开工建设后6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达30%以上,可自主选择一个企业管理人员的子女,享受招生照顾政策;总投资50000万元(含)以上,开工建设后6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达30%以上,可自主选择2个企业管理人员的子女,享受招生照顾政策;以上企业开工建设达到要求后,建设期内可享受招生照顾政策。

  5、上述企业应提供税收证明,对于第4项照顾政策,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上报统计局的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施工合同及相关票据,经发改和科技局及相关领导确认。企业员工应提交子女入学申请表、户口簿、工资册、职工社保和职工医保缴费清单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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