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民法》物权法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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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民法》物权法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

  财产关系 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体由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义务主体的范围

  绝对法律关系 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权利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 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内容的复杂程度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形成和实现的特点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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