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如何备考 知乎: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副标题: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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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企业在市场中拥有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但其滥用其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则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那么如何认定一个企业占“支配地位”?如何认定“滥用行为”?

  (一)支配地位的认定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在诉讼中,由起诉的原告证明被告在相关市场内具有支配地位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原告可以以被告对外发布的信息作为证明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被告对外发布的信息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内具有支配地位的,人民法院可以据此作出认定,但有相反证据足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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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定价: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2)禁止“任性”:

  ①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②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④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⑤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注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形式很多,但一点也不难记,做题时只要记住除了“高价销,低价买”这种情形之外,其他5种情形前面必须有“没有正当理由”,即垄断主体必须要“任性”,如果选项中缺这个前缀,就不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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