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梦想在前方,努力在路上。为帮助大家备考,©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不征税项目”供考生参考。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内容,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详细问题描述:
不征税项目都有什么?
答疑回复:
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免征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注意】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的税额。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不征税项目.doc正在阅读: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不征税项目12-09
失败是成功之母作文500字06-26
2016年3月6日湖南永州宁远县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Word版)12-02
神奇的魔术作文800字07-17
文具盒的变迁作文400字12-14
2018年四川遂宁成人高考考试科目公布07-10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09-04
小学教师自我鉴定300字[精选5篇]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