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卷一)答案]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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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问题描述:

  车船税的特殊规定?

  答疑回复:

  1.免征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商用新能源车船。

  【注意】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1)乘用新能源车船。

  【注意】“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2)外国、港、澳、台临时入境车船。

  3.减半征收

  (1)节约能源车船(1.6升以下小排量);

  (2)拖船、非机动驳船;

  (3)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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